限期腾退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公告
根据《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和《广东省公有房产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及《遂溪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租赁合同》第九条的规定,陈彐琴、陈小明等5户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承租人因违反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使用管理规定,我局作出了限期腾退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的行政决定。《限期腾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决定告知书》通过留置、邮寄、公告等方式发出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遂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7日
根据《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和《广东省公有房产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及《遂溪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租赁合同》第九条的规定,陈彐琴、陈小明等5户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承租人因违反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使用管理规定,我局作出了限期腾退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的行政决定。《限期腾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决定告知书》通过留置、邮寄、公告等方式发出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遂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