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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县信访局2016年预算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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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16-04-26 11:37:50 点击数:-

 

 

2016年

遂溪县信访局

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6年遂溪县信访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关于“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八、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遂溪县信访局部门预算表

一、     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四、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2016年部门收支总表

七、     2016年部门收入表

八、     2016年部门支出表

 

 

 

第一部分    2016年遂溪县信访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遂溪县信访局前身为遂溪县信访办,2002年经县编委核准,改称遂溪县信访局;主要职能是代表县委、县政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接待人民群众来访,为信访人员提供有关政策咨询,做好信访人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信访事项的轻重缓急分别交、转各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办理,并要求其按交办意见报送办理结果;根据县负责人意见明确特殊信访事件的受理单位和稳控责任主体并督查、督办;检查、督促有关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协助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和群众越级上访的异常突发事件;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四个业务股:综合股、督查股、办信股、接访股;2009年7月增设下属事业机构信访信息中心。单位总编制10人,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3人,其中在职9人,行政编制在职6人,事业编制在职3人。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

 

二、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遂溪县信访局2016年支出预算3125470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3125470元。支出按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916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1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800元,项目商品和服务支出3015000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遂溪县信访局2016年支出预算3125470元,比上年增加995534元。主要是全县信访局维稳经费预算增加1000000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遂溪县信访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000元,业务费1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共0元,其中包括: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根据工作需要实际情况适时追加。

 

六、关于“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35000元,无增减变化情况。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000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5000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为9760元,分布构成情况为电脑、打印机等通用设备和保密柜。

 

八、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认真抓好项目支出,省级专项资金按规定严抓绩效目标自评。

 

(三)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4.            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6.            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7.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            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9.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11.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三项。

遂溪县信访局2016年预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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