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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县工商联2016年预算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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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16-04-26 10:58:44 点击数:-

 

 

2016年

遂溪县工商联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6年遂溪县工商联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6年遂溪县工商联部门预算表

一、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四、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2016年部门收支总表

七、2016年部门收入表

八、2016年部门支出表

 

第一部分 2016年遂溪县工商联部门预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

2.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3.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

4.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

5.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协同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6.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利益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

7.依法加强会产管理和保护

(二)机构设置

1.本部门有一个下属单位(遂溪县民营企业投诉中心),但目前还没有人员编制,部门预算为会本级预算。

2.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内设两个部(室),即办公室和会员联络服务部,下属单位有县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共有行政编制4人,行政工勤编制1人;机关财政供养人员13人,其中行政在职6人,退休7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08.99万元,比上年增加37.25万元,增长51.92%,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退休费、财政负担的住房公积金、公务交通补贴以及省财政下达的欠发达地区县级工商联补助经费。

三、支出预算说明

支出预算108.99万元,比上年增加37.25万元,增长51.92%,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退休费、财政负担的住房公积金、公务交通补贴以及省财政下达的欠发达地区县级工商联补助经费。

四、"三公"经费说明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05万元,比上年增加1.15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增加包干公务费和办公室租金。其中:办公费1.44万元,印刷费,邮电费2.09万元,差旅费0万元,会议费3万元,福利费0元,日常维修费0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等。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值为140178元,其中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价值120000元;其他办公设备价值20178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108.99万元,预算批复108.99万元,2016年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

(五)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4.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6.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1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三项。

县工商联2016年部门预算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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