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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救灾复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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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15-10-05 09:25:22 点击数:-

 

 

关于开展救灾复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副科以上单位,驻遂单位:

    今年第22号台风“彩虹”正面袭击我县,使我县各行各业遭受严重损失。为迅速做好灾后复产工作,根据县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抓好救灾复产工作措施的落实

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层层落实责任,县领导、各镇、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带头深入灾区第一线,靠前指挥,认真组织落实救灾复产各项工作措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要做好被转移群众的安全回迁工作,尽快使群众恢复正常生活秩序。各挂点单位要切实配合所挂点镇做好救灾复产工作。

二、加强协同,努力把灾害减小到最低限度

各职能部门要团结协作,认真统计受灾情况,并全力开展救灾复产工作。

1.县民政局要筹集资金和救灾物品,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救济方案,确保受灾群众生活秩序正常

2.县农业局要深入灾区调查,制定出水稻、甘蔗、外运菜、香蕉等受损较严重的农作物的补救措施,组织种苗、农资支援灾区,并派员到灾区指导群众复产。

3.县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遂溪分局要统筹实施水毁道路、桥梁抢修,清理路障,确保交通道路畅通。

4.县水务局要迅速组织人力对河海堤围、涵闸、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对受损的水利设施及时进行修复。要注意水库蓄水位情况。

5.各镇、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县环卫处、万家美公司要及时组织人力对县城和镇区受损路灯、户外广告牌、沿路临时设施和路树的清理和维护,及时清理垃圾杂物,确保道路清洁畅通,尽快恢复市容市貌。同时疏通县城和镇区下水道,避免积水受浸。

6.县海洋与渔业局要深入渔区、港口,帮助指导渔民对渔船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在确保渔船安全无损的情况下,才准许出海作业。

7.供电、供水、通讯等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及时检查抢修受损供电、供水设施和通讯线路,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和企业正常生产需要。

三、群策群力,全力维护灾后正常的社会秩序

1.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市场的检查,打击哄抬物价的行为,防止发生抢购物资等现象,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2.县卫计局、县畜牧兽医局要认真做好人畜疾病预防和监控,指导受灾地区群众做好清洁消毒工作,尤其要组织人力对饮用水源进行消毒,防止灾区疾病发生和传播。

3.县公安局要切实加强道路交通指挥和治安巡逻,严密监控,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各镇在救灾复产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和做好指导工作,群策群力,团结合作,全力维护好灾后正常的生活生产和社会秩序。

 

                     中共遂溪县委办公室

                          遂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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