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无障碍阅读
您的位置: 首页 > 遂溪新闻 > 通知公告

关于“六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工作分组安排的通知

  • |
  • |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15-08-05 16:05:41 点击数:-

关于“六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工作

分组安排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副科以上单位,驻遂单位:

经县普法领导小组领导同意,县委宣传部、县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普法办定于8月 10日起对各镇、县直和驻遂副科以上单位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验收,请各镇、各单位按照遂普办 [2015]3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对县直和驻遂单位检查时间:2015年8月10日 —12日,共3天;

2、对各镇检查时间:2015年 8月13、14日,共2天。

二、分组安排

“六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分为五个检查组,由欧卫副书记任总指挥兼第一组组长。

第一组

组  长:欧 卫(县委副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县社工委主任)

副组长:胡 用(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

欧广伟(县法制局主任科员)

成  员:郑  坚(县财政局法规股股长)

王锦发(县司法局遂城司法所所长)

联系人:王锦发,联系电话:7759009、18938408270

检查单位(12个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邮政局、县总工会、县民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遂溪支行、工商银行遂溪支行、建设银行遂溪支行、农业银行遂溪支行、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检查镇(3个镇):洋青镇、岭北镇、建新镇

第二组

组  长:吕汉武(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李志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谢田桂(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梁文涛(团县委副书记)    

        陈汉沙(县司法局科员)

联系人:陈汉沙,联系电话:7791362、18938408293

检查单位(12个单位):县科文广新局、县发改局、县物价局、县审计局、县国土局、县公路局、县教师进修学校、遂溪一中、遂溪二中、遂溪三中、遂溪四中、大成中学

检查镇(3个镇):遂城镇、杨柑镇、界炮镇

第三组

组  长:马成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

副组长:陈秋怡(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张国华(县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蔡秋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叶昌权(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股长)

联系人:叶昌权,联系电话:7791360、13229521628

检查单位(12个单位):县地税局、县卫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法制局、县公用事业局、县粮食局、遂溪供电局、遂溪电信分公司、遂溪移动分公司、遂溪联通分公司、县自来水公司

检查镇(3个镇):黄略镇、乌塘镇、城月镇

第四组

组  长:苏国亮(副县长

副组长:杨亚安(县依法治县办常务副主任)

陈日胜(县司法局局长)

成  员:陈  达(县依法治县办副主任)

李凤莲(县司法局科员)

联系人:李凤莲,联系电话:7791373、18312105368

检查单位(12个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广播电视台、县国税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交通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畜牧兽医局、遂溪烟草分公司、广前糖业发展有限公司

    检查镇(3个镇):港门镇、北坡镇、草潭镇

第五组

组  长:周马胡(县政协副主席)

副组长:冼国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林国球(县司法局副局长)

成  员:陈  泉(县工商局法规股股长)

文涛宇(县司法局法宣股副股长)  

联系人:文涛宇,联系电话:7791373、13659726398

检查单位(12个单位):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房管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物业局、县水务局、县农机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行政服务中心

 检查镇(3个镇):河头镇、江洪镇、乐民镇        

 

三、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等方式进行

四、回收资料

1成立或调整普法领导小组文件;

2、普法年度计划、总结;

3、“六五”普法工作总结;

4、“六五”普法终期检查评分表(自评)。

 

 

 

  

中共遂溪县委宣传部                   遂溪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遂溪县司法局                              遂溪县普法办                      

                2015年 8月 3日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