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合作 持续完善贯通协同工作机制
与多部门建立贯通协同机制
天津市审计局着眼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与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巡视办,以及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信访办等部门建立贯通协同制度机制。
用好党委审计委员会和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平台,立项共研互商。立项阶段充分征询相关成员单位意见,统筹考虑监督重点和关注问题线索情况。根据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建议,先后将社会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固体废物处理、养老机构建设等事项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将工会政策规定纳入审计法规库,将有关工会经费计提上缴和管理使用情况作为重要审计事项予以关注,进一步突出审计立项环节的目标引领和信息共享,提升审计项目的科学性和建设性。
统筹各职能部门监督资源,提升治理效能。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司法部门有效凝聚监督合力、叠加监督效能。合力破解地质灾害和建设工程质量隐患公益治理难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全力维护社保、医保等民生资金安全,开展重大财政资金安全风险源头防范,有力推动正风肃纪和反腐治乱,解决了一批行业性系统性顽瘴痼疾。
出台审计监督与国资监管协同办法
四川省眉山市审计局、市国资委联合制发《审计监督与国资监督协同工作暂行办法》,推动审计监督与国资监管相互贯通,助力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建立工作会商机制,每半年召开一次沟通协调会,交流通报工作情况,研究梳理重点工作,协商政策性、机制性等问题。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就涉及市属国有企业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审计重点与市属国有企业监管部门沟通。建立整改协同机制,开展审计整改情况督促检查,共同做好市属国有企业审计监督“下半篇文章”。对整改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由市审计局提出追责问责建议,市国资委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后,将处理结果反馈市审计局。建立成果运用机制,市属国有企业监管部门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的重要内容;对审计局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对审计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系统治理。建立内审协同机制,推动完善内部审计制度,探索建立总审计师制度,指导企业将内部审计融入经营管理与风险管控各个环节。
健全“多领域”“全方位”贯通协同机制
河南省济源示范区审计局树立“大监督”工作理念,汇聚监督合力,形成同频共振、相互支撑、衔接顺畅、配合高效的大监督工作格局。
出台《关于加强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作的办法》《关于审计移送问题线索办理的实施办法》等多项制度,建立健全审计与纪检监察、巡察、组织人事、督查、公安等部门间的协作机制,加大重大审计监督事项跟踪督办力度,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全流程统筹监督力量,主动会商组织部门,科学谋划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积极向人大、财政等部门发函征求建议,确保计划的科学性、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与纪检监察、巡察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对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进行沟通。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靶向发力,持续助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