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月镇开展督促供水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工作简报
2025年6月20日,城月镇规划建设办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城月所到城月自来水厂开展督促供水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工作。
党委委员周全带领规划办城镇管理干部、市场监督管理所对城月自来水厂水表水压、水利监控设备、储水池等开展检查,在抽查周边商户水表过程中发现有未按规定粘贴检定标志等问题,当场责令企业要全面排查民用水表,及时完善相应检定标志。
本次检查后,于自来水厂二楼召开专题会议,会议中党委委员周全传达《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督促供水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函》文件精神,强调供水经营单位要严格把握民用水表质量,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自觉加强价格自律,规范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规范生产作业流程,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