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到遂溪开展《广东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4月23日上午,湛江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黄圣率执法检查组到遂溪县开展《广东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执法检查。遂溪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沈东宇,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朱锐等陪同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江洪渔港进行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到江洪渔港、草潭渔港,实地查看渔港规划建设、维护管理、渔船管理及渔业安全生产等工作,听取相关汇报,并与相关部门人员深入交流,询问了解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机制、码头沙石淤泥堆积产量、渔船安全、码头防台风建设等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肯定遂溪县贯彻落实《广东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工作成效,指出遂溪县在渔港规划、“三无”船舶治理实效、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等方面亮点突出,为保障渔业生产安全、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支撑。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草潭渔港开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指出,要按照《广东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政策衔接和部门协同机制,更好利用当地海洋特色大力提升渔港产业发展,加强渔船规范化常态化管理,规范提升休闲渔业管理具体操作,加强码头防护堤建设提升防御台风能力。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广东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作为依法治渔、护渔的核心依据,强化责任担当;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检查发现的短板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标准,加快渔港环保设施补建项目落地,尽快完成江洪、草潭渔港污水处理配套设施,严格执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要深化制度创新,结合遂溪县休闲渔业发展实际,探索“政府引导、行业自律、规范经营”管理模式,加强与海事、公安等部门联动,建立“三无”船舶治理长效机制;要加强宣传培训,通过多样化丰富形式,提升渔民法治意识和安全技能,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作者:钟卓艺
校核:钟卓艺
责编:陈春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