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民镇开展“退苗还粮”专项整治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相关规定,切实遏制耕地“非粮化”倾向,保障粮食安全生产,我镇持续强化基本农田用途监管工作。
村干部在巡查中发现“非粮化”种植
近期,墩文村委会干部在例行巡查中发现有农户在基本农田上种植“非粮化”作物桉树苗,涉及面积约50亩,共计3000余棵。《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镇规划办立即开展现场核查,并向相关农户送达《关于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整改的通知》,要求限期7日内完成自行清理。期间,镇、村干部通过入户宣传、政策讲解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但仍有部分农户逾期未按要求整改。
镇规划办开展现场核查
根据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工作部署,4月15日,镇人大主席李武,党委委员、副镇长叶小宇,副镇长谢文宇推进“非粮化”整治工作,组织规划办、执法办、应急办等部门联合墩文村驻村组及村委会干部共25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经过3小时的集中整治,依法对逾期未清理的桉树苗进行全面清除,有效恢复了农田耕作条件。此次行动不仅及时制止了耕地“非粮化”行为,也对周边农户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镇、村干部正在清除基本农田上的桉树
镇、村干部正在清除逾期未清理的桉树苗
镇、村干部正在清除逾期未清理的桉树苗
下一步,我镇将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一方面建立“村级巡查+镇级督导”两级联动机制,村干部定期巡查并及时上报问题,镇职能部门快速响应、精准处置;另一方面通过宣传栏公示、典型案例宣讲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强耕地保护政策宣传。同时,将积极对接农业部门落实基本农田补贴和技术指导,帮助农户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复耕复种工作顺利推进,切实提高种粮效益,从根本上减少耕地“非粮化”现象的发生。
我镇将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新的起点,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撰稿:李金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