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赤木男孩
留言日期:
2025-05-06
主题:
生育津贴
内容:
领导好!查阅了关于领取生育津贴的通告,编制女教师在休产假期间全额领取了每个月的工资,是不是就不能办理领取生育津贴?还是说个人仍然可以提交资料申请办理?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5-06
答复时间:
2025-05-07
答复单位:
湛江市遂溪县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根据湛社保〔2018〕189号文《关于调整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资料的通知》第三点的第(三)规定:社保部门发放给单位的职工生育津贴高于单位垫付的生育津贴(工资)的,在单位领取生育津贴后应将余额支付给职工;工资纳入财政安排(含财政统发)的职工,若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向财政部门申请,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职工。湛社保[2022]224号《关于调整湛江市职工生育保险业务经办有关事项的通知》附件5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申请办事指南,第五特殊事项:第2经与市财政局协调,属于我市财政供养人员参保职工的生育津贴,统一拨付到各供养财政专户。编制女教师属于财政供养人员,由财政统发工资的;其的生育津贴可以由个人或单位申请,但是其所申请的生育津贴都要拨付遂溪财政局江中心支库三保资金专户。有疑问可拨打0759-7710792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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