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Z
留言日期:
2024-12-06
主题:
档案处理
内容:
领导好!我的档案被学校寄回来了,咨询了学校是要我们自己处理,不愿意帮忙公对公,这个情况怎么办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2-06
答复时间:
2024-12-06
答复单位:
湛江市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内容:

市民您好,毕业生档案接收由学校直接转递至遂溪县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需包含高中(或中专)起步至最新学历全部档案同时寄存,缺一不可。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

第四章  接收、转递和服务利用

第二十条  根据流动人员或存档单位申请,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开展档案的接收、转递服务:

(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当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对曾属于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人事档案的,应当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综上所述,所取得的是整份学历档案,需毕业院校按要求负责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或自寄档案。

档案转递所需: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需公对公,可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EMS进行。(学生档案不区别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若不能寄EMS可选择机要寄档)。

2.符合转递规定的,填写材料目录清单后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写清姓名和身份证号),且档案袋和快递袋密封后封口处必须盖好公章。

3.接收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遂城街道遂海路38号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接收部门:遂溪县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9-7771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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