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您好,毕业生档案接收由学校直接转递至遂溪县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需包含高中(或中专)起步至最新学历全部档案同时寄存,缺一不可。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
第四章 接收、转递和服务利用
第二十条 根据流动人员或存档单位申请,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开展档案的接收、转递服务:
(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当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对曾属于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人事档案的,应当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综上所述,所取得的是整份学历档案,需毕业院校按要求负责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或自寄档案。
档案转递所需: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需公对公,可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EMS进行。(学生档案不区别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若不能寄EMS可选择机要寄档)。
2.符合转递规定的,填写材料目录清单后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写清姓名和身份证号),且档案袋和快递袋密封后封口处必须盖好公章。
3.接收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遂城街道遂海路38号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接收部门:遂溪县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9-7771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