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青镇人民政府部门设置与职能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1-08-24 点击数:- 分享到:

  洋青镇人民政府办公地址:遂溪县洋青镇府前路1号,电话:0759—7231356,传真:0759—7231819,邮箱:yzbyjbdtx@126.com。

  洋青镇人民政府内设11个综合性办公室:

  1、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及其他党政综合业务等工作。具体负责文电处理和机要、保密、档案、印章管理等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信息收集、上报、公开工作;负责对外宣传、联系与协调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审计、资产管理、接待、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协调各综合办公室之间的关系,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联系县政协及做好辖区内有关政协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人大办公室: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并协助保证其在本辖区内的遵守和执行;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做好人大代表联系服务和阵地建设工作;承担人大有关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及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办情况的跟踪。

  3、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干部人事等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党建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承担党建工作、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员发展、党员教育培训管理、党代表联络服务等具体任务,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督查;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统一战线、老干部、关工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侨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承办县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党建工作事项;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4、纪检监察办公室:承担纪委日常工作及其他纪检监察有关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所辖工作部门、村(杜区)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控告和申诉;依法开展监督、检查、满查和处置;负查组织纪律宣传教育工作,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承担其他纪检,监察,巡察有关工作,接受党委和县纪委监委的双重领导。

  5、经济发展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经济综合管理和监督部门的工作;负责环保和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

  6、规划建设办公室(城镇管理办公室):负责镇、村建设规划;协调镇、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建设管理。

  7、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农、林、牧、水利、水产等工作;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工作。

  8、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生态保护、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镇区和乡村治理、农业技术推广使用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负责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政执法工作以及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负责辖区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统一指挥调度市派驻(派出)执法机构开展执法行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协调配合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本镇的行政执法工作。

  9、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组织协调及实施相关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以及其它涉及面广、影响较大公共事件进行处置的紧急情况的应对处置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部署,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化解安全风险;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组织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负责做好其他有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三防等方面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0、党群服务中心:负责公共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以及党群服务等相关工作,承担公共服务委员会日常工作,协助民政部门做好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社会救济工作以及基层政权、殡葬、敬老院等工作;指导和协调村(居)民委员会的自治工作;协助医保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医疗救助等工作;协助卫健部门开展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传染病和重大妇幼项目宣传及防控、人口监测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等家庭发展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劳动就业保障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教育、科技、旅游、文化、体育、残联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1、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承担综合治理委员会日常工作;抓好信访、民族宗教、基层平安创建及其他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工作;承担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法治建设、司法调处、普法宣传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治安案件和纠纷查处、禁毒、打私、打传及反邪教工作;做好基层网格化管理工作;做好拥军优抚及遇役军人服务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