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府发〔2026〕2号
关于印发《洋青镇2026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
《洋青镇2026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业经镇领导同意,现予以印发,请你们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我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形势稳定。
遂溪县洋青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2日
洋青镇2026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清明节期间历来是森林火情多发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和镇党委、政府工作部署,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发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参与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严防严控发生森林火灾,压减消除各类森林火情,全力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推进绿美洋青生态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6年4月15日。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早谋划、早部署。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各村(社区)要及时组织召开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题会议,分析研判辖区内森林防火形势,制定有效措施,研究部署本地区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各村(社区)、自然村要召开森林防灭火会议,压实工作责任,传达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清理坟边、带水上山、火熄人离、失火必查”等要求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各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和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加大资金投入和扑火物资保障,确保拥有充足的装备进行扑火作业。
三是严格落实禁火命令。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遂溪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通告》要求,在禁火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四是筑牢人民防线。在清明节期间,镇第一林长和林长,村(社区)林长和副林长,以及相关森防责任人要全员在岗在位,结合广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要求,动员党员、民兵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组织村干部、护林员、志愿者参加包山头、守路口活动。
(二)强化源头治理,消除火灾隐患。
一是加强隐患整治。从即日起,镇林业部门要结合《广东省林业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牵头深入开展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清坟边、清林边、清地边、清隔离带、清旅游景区内可燃物“五清”专项行动。突出林区居民点、农林交界地带、集中墓葬区、加油站、液化集中配送点等重点区域,输配电线路杆塔、通信铁塔、风电机塔等重要设施,以及林区及林缘30米范围内的公路、电力、电信施工等重点作业现场周边的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台账及责任清单,实行销号整治。
二是严管农事用火。按照《湛江市农事用火安全工作指引》(湛农通〔2026〕11号)规范农事用火管理。在清明等重点时段和高火险天气,开展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加强对农事用火的指导和监督,防止农事用火失控引发森林火灾。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从即日起,镇执法队、林业部门要组织加强林区巡护,加大执法力度,严打林区违规用火。公安部门要深入开展“猎火行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拒不执行禁火令者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依法清理、取缔烟花爆竹等非法经营点;有经营销售许可的烟花爆竹销售点要加强宣传,派发宣传资料,提醒群众绝不允许在林区燃放。
(三)强化防控措施,严防火灾发生。
一是包山头。镇级林长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山头地块、集中墓葬区,明确各级责任,建立镇村(社区)两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山头地块管理责任全覆盖,确保清明节当天,每个集中墓葬区有专人值守。
二是守路口。在森林火险达到橙色预警(四级)及清明节期间,各村(社区)要在进山路口设置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检查站要配备简易水源供群众取用,要求群众带水上山,前置二号工具、水枪等扑火工具,要对群众开展宣传教育,提倡鲜花换纸钱。切实禁止易燃易爆物品、火种进山入林。属地派出所要同步派出人员参与值守。
三是紧盯重点区域。一要盯住集中墓葬区,往年清明节发生火灾的区域;二要盯住大企业周边,林缘居民区、人员集中点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区域。要在重点区域建立简易、低成本的蓄水池、水桶并蓄满水,于清明节期间派专人盯守,盯守人要携带扑火工具、装满水的农药喷雾器、米酒桶、塑料袋等简易水源,提醒祭祀人员不要烧山,等火熄灭后再离开。
四是加强秩序引导。要重点加强对坟墓集中区域的巡查与管控,科学规划空旷地带,集中焚烧纸钱、烟花爆竹区域,引导群众有序开展祭祀活动;同时,强化交通疏导和车辆停放管理,合理规划停车区域与焚烧区的安全距离,严防因祭祀用火不慎引发车辆火灾事故,并确保应急救援通道畅通无阻。
五是加强联防联控。各村(社区)要主动加强与周边村(社区)、林场等单位的沟通协作,深化合作机制,推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力量互援。在清明节前组织开展联合演练,提升协同作战能力;统筹利用好各类扑火装备和视频监控资源,增强火情早发现、早处置能力。
(四)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意识。
抓住重点宣传。推动森林防灭火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行动,确保宣传到村、到户、到人。重点宣传《禁火通告》《湛江市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暂行)》等法律法规,推广森林火警电话“12119”。教育部门要开展森林防火“小手拉大手”活动。公安机关要运用典型森林火灾事故与野外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五)强化应急处置,打早打小打了。
一是做好应急准备。加快重点林区防火道路、蓄水池、以水灭火基础设施建设,扑火队伍要补充以水灭火装备。各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要“动中备”,在清明节前开展一次实战演练,器材装备维修保养到位,对重点地方地形、水源情况提前了解,加强勤务保障,靠前驻防。
二是科学规范处置。接报森林火灾后,镇主要领导要第一时间带领扑火力量赶赴现场,指挥扑火行动,同时报告火情。如预判火情在1个小时内不能扑灭要及时向邻近镇街半专业队伍和县专业森林消防队请求增援。林火扑灭后,要安排足够人员清理和看守火场。
三是落实值班值守要求。清明节期间,镇主要领导、带班领导、村(社区)支部书记要保持在岗在位,有序处置火情,及时准确上报森林火情,全面掌握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做到应急处置安全、有序、高效。
四是做好舆情引导。要加强与网信、网警部门的协同联动,密切关注涉清明祭祀、交通、火灾等网络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澄清谬误,严防不实信息传播发酵,确保节日期间网络舆情平稳有序。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6年3月20日前,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全面推进清明节期间各项森林防灭火工作。
(二)全面落实阶段。2026年3月21日至3月31日,各村(居)、各部门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责,各司其职,高度协同,形成整体合力,扎实做好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防控措施落实、宣传教育、应急准备等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
(三)全面戒备阶段。2026年4月1日至4月15日,各村(居)、各部门单位要以满格状态、顶格标准,全员上岗、全面戒备,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和措施;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靠前驻防,及时高效科学处置火情,坚决打赢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攻坚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生态资源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属地领导责任,切实把森林防灭火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方案部署,制定任务分工表和进度表,做到挂图推进,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职、照单检查、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二)强化监管协同。镇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积极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压实村(社区)属地责任,织密基层火灾防范责任网络。
(三)严肃督导问责。镇各部门单位要成立帮扶指导工作组,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督促指导。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将会通报批评、下发督办函,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对在指导检查中发现行政村、自然村未召开工作部署会议次数达2次以上的,或清明节期间存在缺岗现象的,一律由镇政府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因履职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或亡人事故的,一律依规依纪依法移送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