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城街道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案例曝光(第二期)

作者:遂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 来源:遂城街道办事处 | 时间:2024-01-11 点击数:- 分享到:

  按照省、市、县安委会关于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工作部署,为有效推动我街道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细落实,切实增强经营单位安全意识,筑牢安全防线,现公布我街道4起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案例,以案促改,并推动经营单位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1.隐患单位:遂溪县遂城怡林木门加工厂

  存在问题: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

  判定依据: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一条第十项,为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整改措施:遂城街道应急办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整改意见,责令其完善粉尘清理制度,并立即清理作业现场积尘。

  整改情况:经复查,已落实粉尘清理制度。

  2.隐患单位:遂溪县遂城茂丰选矿厂

  存在问题:检查当天,该企业电焊工人未能提供电焊操作证,违规进行电焊作业。叉车工人未能提供叉车证,违规驾驶叉车。

  判定依据: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整改措施:遂城街道应急办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整改意见,责令其完善粉尘清理制度,并立即清理作业现场积尘。

  整改情况:经复查,复查当天,车间处于停工状态,企业已提供工人焊工证、叉车证。

  3.隐患单位:广东湛江恒润机械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喷漆房未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

  判定依据:根据《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八条第六项构成重大事故隐患:使用非水性漆的调漆间、喷漆室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或通风设施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整改措施:遂城街道应急办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整改意见,责令其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整改情况:经复查,已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4.隐患单位:遂溪县遂城蚝门夜宴餐饮店

  存在问题:储存、使用闪点低于60℃的醇基液体燃料。燃料储罐区未按规定设置固定灭火、冷却、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火灾报警设施。

  判定依据: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第六条直接判定要素第七点规定,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储罐(区)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固定灭火、冷却、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火灾报警设施,应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整改措施:遂城街道应急办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整改意见,责令其限期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整改或将醇基液体燃料储罐拆除,改用天然气或煤气。

  整改情况:经复查,已拆除醇基液体燃料储罐。

  以上重大事故隐患公开曝光,各部门以及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加强本辖区本行业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认真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从源头遏制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