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北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0-01-15 点击数:-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岭北镇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紧扣促进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这一主线,聚焦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这一目标,突出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这一重点。现将一年来岭北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总体原则和“及时、准确、便民”的总体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始终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政府日常工作议程,成立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每12日更新一次动态。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确保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全性。

   (三)规范内容,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主要做法如下: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二是公开的时间要及时,针对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网络形式发布,在遂溪县人民政府官网岭北镇子门户网站发布公开信息,方便群众查询。2019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49条。其中,领导分工类3条;财政预算类1条;计划和工作报告类3条;部门文件类5条;办事指南类6条;其他类信息31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我镇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6条,收到的6条个人申请均已全部答复办理,其中公开5条,1条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镇201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不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

   2、公开信息及形式有待完善。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同时,比较重视通过网站和墙板公开政府信息,其他的查阅形式不够丰富。

   3、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

  (二)工作计划及改进措施

   1、健全工作制度和组织机构,向社会加强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上街宣传、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人民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条例。

   2、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并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秩序。

   3、丰富公开形式。在进一步加强网站信息公开建设的同时,增加适合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完整、详细的资料。

  4、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岭北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0日

附件:

遂溪县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总体原则和“及时、准确、便民”的总体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始终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政府日常工作议程,成立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每12日更新一次动态。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确保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全性。

   (三)规范内容,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主要做法如下: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二是公开的时间要及时,针对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