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新镇2024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4-03-18 点击数:- 分享到:

各村委会、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建新镇2024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遂溪县建新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8日

  


  新镇2024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清明节期间历来是森林火情多发期,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湛江市2024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湛森防指〔2024〕3号)和《遂溪县2024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遂森防指〔2024〕3号)精神,切实加强我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全力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推进绿美遂溪生态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县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决防止清明节期间发生森林火灾,全力维护我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二、工作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4年4月20日。

  三、工作举措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1.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召开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题会议,分析研判辖区内森林防火形势,制定有效措施,研究部署本地区的森林防灭火工作,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广泛动员群众,特别是村委会干部、单位职工要以身作则,积极主动参与到森林防灭火工作中来。(责任部门:镇森防指)

  2.制定工作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预案(办法、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形成责任人名单。(责任部门:镇森防指)

  3.发布禁火令:及时公布市、县清明节期间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责任部门:镇森防指)

  4.动员社会团体力量参与巡山护林活动。积极动员党员、民兵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组织村干部、护林员、志愿者参加各种宣传和巡山活动。(责任部门:各村委会)

  (二)强化源头治理,消除火灾隐患

  1.加强隐患整治:从即日起镇规划建设办要牵头深入开展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清坟边、清林边、清村边、清隔离带、清旅游景区内可燃物“五清”专项行动。突出林区居民点、农林交界带、集中墓葬区、加油站、液化气站、油气管道等重点区域,输配电线路杆塔、通信铁塔、风电机塔、铁路沿线等重要设施,以及林区边缘30米内公路、铁路、电力、电信施工等重点作业现场周边的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台账及责任清单(附件2)。(责任部门:镇规划建设办、镇农业农村办、镇综合执法办、各村委会)

  2.加大执法力度:从即日起,镇规划建设办要组织加强林区巡护,加大执法力度,严打野外违规用火;建新派出所要深入开展“2024猎火行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拒不执行禁火通告者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责任部门:镇规划建设办、镇综合执法办、建新派出所)

  3.包山头: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包山头地块。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各级责任,实现山头地块管理全覆盖。(责任部门:镇规划建设办、各村委会)

  4.守路口:在森林火险达到橙色预警(四级)及清明节期间,在主要进山路口按照“七个一”标准设置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并登记造册(附件3)、宣传横幅;其他交通路口设置流动检查岗;各类路口推广防火码应用。(责任部门:镇规划建设办、各村委会)

  5.盯重点:一要盯住私坟集中区域和林区内年年祭扫的坟墓和神坛、庙宇;二要盯住重点林区、重点山头;三要盯住重点人群(老人、小孩、外出返乡祭祖人员);四要盯住林村、农林接合部等重点区域;五要盯住林区及林缘30米内公路、铁路、电力、电信等施工作业现场。(责任部门:镇规划建设办、镇农业农村办、镇综合执法办)

  6.签责任:镇与村委会(其他相关经营主体)签订森林防灭火承诺书;村委会与村民小组签订森林防灭火责任书;村民小组与村民签订森林防灭火承诺书;镇与护林员签订合同书。(责任部门:镇规划建设办、各村委会)

  7.打早小:一是早报告:要落实护林员、村民小组每日巡山护林职责,发现火情后,第一时间报告村委会负责人,村委会在组织扑火的同时上报镇政府,镇半专业队伍接报后即刻出发扑救;二是早响应:清明节期间,镇半专业队伍要保持待命状态,同时做好物资器材准备,确保及时响应;三是早处置:村委会要及时将火情报告镇政府,接报森林火灾后,镇主要领导要第一时间带领扑火力量赶赴现场,指挥扑火行动,同时向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如实报告火情。(责任部门:镇规划建设办、镇应急管理办、各村委会)

  (三)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镇森防指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统筹各成员单位和社会资源,发挥好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统筹优势和派出所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共同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1.建立工作机制:清明节期间,镇应急管理办要及时研判森林火险形势,发布预警信息,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完善应急预案,科学调整力量部署。

  2.杜绝无证经营:工商所、应急管理办、派出所等部门依法清理、取缔烟花爆竹等非法经营点。

  3.排查火灾隐患:镇农业农村办、镇公共服务办等要认真组织指导开展“五清”专项行动,排查治理森林特别是林区内坟边、庙宇火灾隐患。

  4.强化林区车辆管理:清明节期间,各村委会要采取措施,疏导进入林区的祭扫车辆,防止因森林火灾引燃车辆,进而引发车辆损毁及人员伤亡等次生灾害。

  5.严格侦办火案:派出所要严格开展“猎火”行动,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接报森林火灾后,派出所要第一时间出警,依法侦办、惩处森林火灾肇事者。

  6.加强督导检查:清明节期间,镇政府将抽调森防指成员单位组成督导组到各村委会进行督查,切实帮助村委会解决问题、堵塞漏洞、推动工作;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当面指出,要求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落实。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各企事业单位负责教育本单位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在本行业本系统大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特别是林区生产经营单位和中小学校,要进行面对面宣传,确保人人受教育。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祀,严防山火。

  1.森防指成员单位在广播、网站等新闻媒体高频率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公开曝光违规用火、严格惩处的案例,以案说法,倡导群众安全用火,不要以身试法;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运营商每天向手机用户推送森林防火短信;在国道、省道两旁大型户外广告牌宣传森林防火,在公共汽车站、大型商超设置森林防火宣传牌(栏)。

  2.村委会组织村干部、村民代表、志愿者组织一手抓巡山护林、一手抓宣传教育;向群众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驻村干部指导、协助村委会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在林区道路、进山路口、火灾易发区域设置森林防火警示牌、横幅标语;大力开展“敲门”行动入户宣传,充分利用村村通大喇叭,大范围、多渠道开展宣传工作。

  (五)强化规范统一,科学高效处置

  1.做好应急准备。清明节期间,镇扑火队伍要处于战备状态,队员100%在岗在位,器材装备维修保养到位,队伍根据要求靠前驻防。

  2.及时扑灭初火发生森林火灾,一律实行提级指挥,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镇政府、村委会主要领导立即带领半专业(群众义务)扑火队伍前往科学扑救,打早、打小、打了;同时报告县(市、区)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3.科学规范处置。严格按照“四个一”(一个前线指挥部、一个应急指挥中心、一套工作机制、一个对外发布窗口)的标准科学开展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林火扑灭后,要安排足够人员清理和看守火场。

  4.落实值班值守要求。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与县消防大队伍密切联系,有序处置火情,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火灾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时准确上报森林火情,全面掌握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做到应急处置安全、有序、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