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新镇2023-2024年度森林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 来源:遂溪县建新镇 | 时间:2023-11-28 点击数:- 分享到:

各村委会、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建新镇2023-2024年度森林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遂溪县建新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8日



建新镇2023-2024年度森林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国家及省、市、县有关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部署要求,推进绿美遂溪生态建设,全力以赴做好我镇2023-2024年度森林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全县森林防灭火形势平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加强新形势下我镇森林防灭火工作,持续推进森林防灭火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确保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绿美遂溪生态建设保驾护航。

  二、工作时间及阶段部署

  (一)工作时间: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5月5日。

  (二)工作阶段:

  第一阶段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重点抓好国庆前后、重阳、冬至及2024年元旦前期的秋季森林防灭火工作,坚决避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较大以上森林火灾。

  第二阶段2024年1月1日至3月20日。重点抓好元旦、春节、元宵节、全国两会至春分前的冬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

  第三阶段2024年3月21日至5月5日。重点抓好春分后期、清明节至“五一”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

  三、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强化责任落实

  1.落实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村委会与村民小组签订森林防灭火责任书;镇政府与林区生产、经营、施工单位和林区其他经营主体签订森林防灭火承诺书;村民小组与村民签订森林防灭火承诺书;镇政府与护林员签订合同书。规划办、各村委会负责

  2.严格落实基层防灭火责任。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包山头地块。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各级责任,实现山头地块管理全覆盖。规划办、各村委会负责)

  3.加强督导检查。在重阳、冬至、春节、元宵、全国两会、清明节、五一等关键节点和高森林火险天气,组织干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明查暗访和现地指导,指导督促地方健全防灭火体制机制,确保森林防灭火形势平稳安全。镇应急办、镇森防指分工负责)

  (二)强化源头治理

  1.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应急办要牵头深入开展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清坟边、清林边、清村边、清隔离带、清旅游景区内可燃物“五清”专项行动。突出林区居民点、农林交界带、集中墓葬区、加油站、液化气站、油气管道等重点区域,输配电线路杆塔、通信铁塔、风电机塔、铁路沿线等重要设施,以及林区及林区边缘30米内公路、铁路、电力、电信施工等重点作业现场周边的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台账及责任清单镇应急办、镇规划办、农业办、执法办、各村委会分工负责)

  2.严管野外火源。加强野外用火管理,引导群众依法依规科学用火,科学组织计划烧除和清理重点林缘可燃物。在重点节假日和森林高火险天气,在进山路口设置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并登记造册,禁止易燃易爆物品、火种进山。驻村干部、村干部、村民小组长、护林员深入到山头地块巡查。镇森防指牵头,镇应急办镇党政办、各村委会分工负责)

  3.开展“猎火”专项行动,加强执法。镇应急办要组织加强林区巡护,加大执法力度,严打野外违规用火;镇派出所要深入开展“2023猎火行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拒不执行禁火通告者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派出所应急、各村委分工负责)

  (三)深入宣传教育

  按照《遂溪县2023-2024年度森林特别防护期暨森林防灭火宣传月宣传教育工作方案》(遂森防指〔2023〕1号),紧扣“防范森林火灾,守护绿美遂溪”主题,全面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

  1.抓好“五进”宣传。一是组织各村、森林经营主体、林地所属单位多角度、全方位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营造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推动校园森林防火文化建设。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纳入9月秋季安全教育课程,开展绘画创作、征文评选等活动。三是向志愿者发布森林防灭火倡议书,组织志愿者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进村入户开展面对面宣传行动。配合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中心小、镇党政办、镇农业办、镇团委镇消防所办分工负责)

  2.加强新媒体宣传。利用粤政易、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典型森林火灾事故与野外违规用火处罚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森林防火的自觉性。镇派出所牵头,镇应急办、镇党政办分工负责)

  (四)加强监测预警

  1.做好监测预警响应。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与县消防大队伍密切联系,有序处置火情,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火灾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时准确上报森林火情,全面掌握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做到应急处置安全、有序、高效。应急负责)

  2.加强森林火灾风险研判。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分析研判,根据《遂溪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森林火险预警与响应工作机制(试行)><遂溪县森林防灭火会商调度机制(试行)>的通知》(遂森防指〔2022〕9号),结合实际制定好新一轮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把“森林防灭火研判分析”开展情况纳入年底森林防灭火工作考核内容。应急责负责)

  (五)强化应急处置

  1.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强化联动机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预案和演练方案(办法、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形成责任人名单。应急办、镇党政办分工负责)

  2.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镇消防所按要求组织开展日常训练和巡查,并按标准完善加强镇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建设,确保消防物资完好充沛,做到能第一时间处理火情。应急办、镇消防所分工负责分工负责)

  3.规范现场指挥。严格按照“四个一”(一个前线指挥部、一个应急指挥中心、一套工作机制、一个对外发布窗口)的标准科学开展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按照“五个一”要求(一个指挥机构、一张火场要素地形图、一套通信保障措施、一批扑火队伍、一组扑火工具)设置前线指挥部,做到规范指挥,统一指挥。森防指应急分工负责)

  4.加强火案调查工作。在每次森林火灾结束后,对每一起森林火灾进行调查,对明显可能涉嫌犯罪、影响重大或者性质难以认定的案件,协同派出所介入调查或者联合办案,依法依规严惩火灾肇事者和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镇派出所应急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村委会、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

  (二)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各村委会、各单位要把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健全工作机制,保证必要投入,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明确责任和任务,做到“三有”(即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

  (三)督导检查,务求实效。镇森防指要把宣传教育列入森林防灭火工作督导重点内容,建立健全督导检查考核机制。对辖区内开展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常态化督查,推动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持久深入开展,确保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