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江洪镇镇区道路交通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创建整洁、有序的市容市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江洪镇人民政府决定划定交通管理重点区域,在划定的交通管理重点区域内禁止停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停区域
省道S375联江路(即中国电信至北关戏楼路段)
二、违法停车处罚
上述路段禁止机动车停放,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由职能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三、本通告自2024年2月7日起公示,公示后设半个月宣传劝导期,于2024年2月22日正式施行。
特此通告。
遂溪县江洪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