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河头镇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情况报告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19-03-18 点击数:- 分享到:

  2019年,我镇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四中全会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中共湛江市委湛江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16-2020 年)〉实施意见》以及县法制办印发的《遂溪县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全镇中心工作,以建立健全制度为基础,以创建法治政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目标,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顺利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镇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我镇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是狠抓法制机构建设。及时根据领导工作岗位的变动,调整镇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主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配置专职工作人员开展具体工作。二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逐步形成由党政办牵头,综治、司法、信访、人大等多个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覆盖到各机关。三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党委例会议程,定期听取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不断改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个环节。

  二、 强化学习,提升法律素质。

  全镇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把建设法治政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以文件精神指导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19年,我镇共组织开展了4次集体法制学习,对宪法、《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务员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学习,同时定期邀请法律顾问对我镇的工作人员进行行政执法知识培训,鼓励镇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综合考试。

  三、 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为增加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贯彻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我们坚持宣传先行、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全方位、多形式宣传,营造良好的教育宣传氛围。结合“七五”普法的目标任务,开展“法律六进”(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和维权水平。以区域、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为重点,深化开展依法治村、依法治企、依法治校工作,继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扎实开展经常性普法宣传活动,利用重大节日等人员集中的场合,采用法制文艺演出、法律咨询、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政府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方式措施,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营造创建工作的舆论氛围。

  四、 建章立制,完善法治制度。

  一是认真执行镇政府规范性文件。为保证公正执法,严格按照镇政府指定的有关行政执法规定,以文件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的重要依据。让执法人员学深学透文件精神,严格把握行政执法的详细内容,以此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为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我镇建立健全了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法律顾问制度、党务公开制度、依法决策制度、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督促检查考评机制、领导责任机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各村的各项工作制度。三是完善行政发文机制,规范发文程序,为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力度,镇政府制定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部门规范性文件由事后审查改为事前审查,严格了备案审查的原则、内容、程序等,有效遏制了滥发规范性文件的现象。

  五、 扩大公开,力求民主决策。

  一是坚持权力阳光运行,全面建立了政务公开制度。及时把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相关制度、程序以及便民措施、服务承诺等及时公开。镇村建立了党务、政务、财务公开栏,进一步扩大了公开范围,丰富了公开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政务公开的透明度,不仅规范了政府依法行政行为,也便于群众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二是坚持完善权力监督机制建设,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制定完善了重大问题汇报制度,重大决策审核制度、处理信访工作制度等一列制度,对干部培养考核任用、财务管理、专项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等重大内容做了详细规定,有效增强了干部的责任心和防微杜渐能力。三是实施了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机制和村级事务监督机制。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村级事务充分尊重民意,建立民主评议和民意调查制度,设立意见征求箱,畅通渠道听取群众意见。村级工程项目招投标时,让群众参与监督,杜绝了暗箱操作行为。在征地、土地流转过程中,切实听取群众意见,由群众代表提出切实际、可操作的办法,村两委在综合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做出决策。四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镇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使其在更多决策、更广领域中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为防范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稳定风险发挥积极作用,为法治河头建设和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处理重大涉法事务。五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用,扎实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收费、征地拆迁和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工作信息,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以政务公开监督权力规范运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六、 约束权力,规范行政执法。

  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为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强化执法为民观念,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建立了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全年行政执法情况良好,联合市场监督管理所、司法所、派出所、国土所等各部门力量,充分发挥规划办、经济办等职能作用。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建设,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平台的构建。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继续加强行政许可法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对建设项目、个体登记等相关联的许可事项减少许可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建立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杜绝各种形式的乱罚款和乱收费行为。坚持把严格执法、规范程序、促进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当做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严格办事程序,规范政府审批,提高为民服务的意识,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树立亲民爱民的政府形象,对事关全乡经济、社会、民生发展的重大事项,坚持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七、 维护稳定,积极化解矛盾。

  一方面深入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加强各类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和调解员、信息员等工作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镇、村两级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村进行滚动排查,每周报送矛盾纠纷情况,司法所进行汇总。一般性矛盾纠纷由挂包村人员协同村里调处,调处结果上报;无法解决的矛盾交镇综治办调解;重大矛盾纠纷实行挂牌督办,成立专门工作组解决。组织开展重点部位、重点领域可能出现信访突出问题或群体上访的排查化解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化解信访积案。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问题的信访积案,落实“六定五包”,实行办理情况周汇报制度,在每周的镇党政领导班子会上,由责任领导汇报处理进度,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及困难,督促化解措施及时落实,稳控措施到位有效。同时,落实群众诉求疏导机制。坚持每月固定日期,主要领导接访及重点约访、带案下访等多种走访群众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