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头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 来源:党政和人大办 | 时间:2026-01-27 点击数:- 分享到: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广东省遂溪县河头镇人民政府编制。本报告由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可以在广东省遂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uixi.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河头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联系(地址:河头镇政府党政和人大办公室,电话:6547128,邮箱:ht7576228@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河头镇人民政府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严格遵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工作中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精准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势与新要求,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和群众的关切事项,持续发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切实增强工作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5年,河头镇人民政府通过遂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稳步推进公文类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年累计公开相关信息41件。公开内容全面覆盖政府工作报告、“百千万工程”推进情况、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动态、卫生健康服务保障、部门预算公示等多个关键领域。具体分类数据如下:乡镇工作动态25条,政务公开文件10条,部门文件4条,组织机构文件2条,确保公开信息能够全面、准确反映镇政府工作重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在2025年度的工作开展过程中,河头镇人民政府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时,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申请,政务公开工作在规范推进中保持平稳有序。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强化工作落实保障。为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我镇严格遵循“统一领导、综合协调、部门负责、分类管理”的核心原则,明确界定政府信息管理各环节的职责分工,全面规范政府信息管理的各项工作流程,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坚实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确保信息真实有效。明确各部门在信息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建立健全信息审核与报送的规范机制,专门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工作,从源头把控信息质量,确保发布的每一条信息都真实、准确、合规。三是做好全局统筹规划。结合镇政府年度工作重点,制定专项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对全年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系统性统筹,明确工作思路、核心重点和具体实施措施,将信息公开工作深度融入全局各项工作之中,针对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进行协调解决,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完善平台功能布局。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平台的优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平台架构设计与栏目设置,确保平台运作流程更加有序、合理,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稳定可靠的载体支撑。在此基础上,精细化管理和运用平台各栏目,全面、充分公开各类政府信息,让居民群众能够更加便捷、快速、直接地获取所需信息。二是拓宽多元公开渠道。积极构建“线上+线下”联动的公开渠道体系,除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外,还通过官方公众号、政务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载体公开政府信息,为居民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全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多元化发展。三是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定期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学习与交流活动,深入解读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要求与工作规范,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工作意识,进一步提升其开展工作的自觉性与积极性,全面强化服务居民群众的能力与水平。

  (五)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方面

  健全动态监程的责任追溯体系,精准定位各环节责任主体,切实保障政督机制,构建从信息内容准确性审核到发布全流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将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民众满意度、数据安全性等关键指标纳入考核范围,全面衡量工作成效。同时,多渠道广泛收集居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与建议,建立“收集-处理-反馈”的完整工作闭环,针对公众反馈及时进行处理和回复,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动态调整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举措,让信息供给更贴合居民群众的实际期望,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质量。2025年,我镇累计组织信息公开工作小组成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相关业务知识学习5次,有效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力度不足,部分工作人员对该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导致公开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重点不够突出,部分政务公开事项仍需进一步梳理和规范公布;二是网上公开信息的更新速度有待提升,存在部分信息未能及时同步发布的情况,影响了群众获取信息的时效性;三是网站管理工作相对薄弱,专业管理人员力量配置不足,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难以充分满足平台运营和信息管理的工作需求;四是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未能全面覆盖群众关心的所有领域,同时公开渠道的创新性不足,难以充分适应新时代群众获取信息的多样化需求。

  (二)改进措施

  一是健全制度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制度的执行力,持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二是深化公开内容建设,聚焦群众关切和工作重点,着力弥补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提升公开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全面性;三是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加大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进一步拓宽学习的维度和深度,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5年度,河头镇人民政府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发出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也未实际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遂溪县河头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