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河头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作者: | 来源:河头镇党政办 | 时间:2021-12-04 点击数:-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河头镇实际和社会关切,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制定了《遂溪县河头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河头镇人民政府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载体:河头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镇办公楼公开栏等。

  (四)监督渠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河头镇人民政府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对河头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的,请与河头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

  电话:0759-6547128

  传真:0759-7576229

  地址:湛江市遂溪县河头镇遂江路12号

  邮编:524369

  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清单

  序号

  公开类别及事项

  公开内容

  责任部门

  一级

  二级

  1

  组织机构

  领导分工

  镇领导简介、工作分工等

  党建办

  2

  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机构设置等

  党建办

  3

  人事信息

  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公示、任免、招录招聘信息及成绩查询等

  党建办

  4

  部门文件

  镇制发的需要主动公开的文件

  各办公室

  5

  政策解读

  重要政策的解读材料

  各办公室

  6

  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工作指南、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

  党政办

  7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事项

  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

  执法大队、规划办、综治办、应急办、农业办、经济办及相关业务部门

  8

  行政许可结果

  行政许可结果

  执法大队、规划办、综治办、应急办、农业办、经济办及相关业务部门

  9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事项

  行政处罚事项及依据

  执法大队、规划办、综治办、应急办、农业办、经济办及相关业务部门

  10

  行政处罚结果

  行政处罚决定

  执法大队、规划办、综治办、应急办、农业办、经济办及相关业务部门

  11

  工作动态

  有关工作动态,重要会议、活动等

  各办公室

  12

  财政预决算

  年度财政决算、预算信息

  财务处

  13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复文

  各办公室

  (此页无正文)

  遂溪县河头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