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略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黄略镇人民政府 | 来源:黄略镇人民政府 | 时间:2019-01-25 点击数:- 分享到:

黄略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我镇按照市、县关于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坚持以促进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为重点,以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为目的,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现将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网络形式发布,在黄略镇门户网站发布公开信息,方便群众查询。2018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1条。其中,领导分工类1条;财政预算类9条;计划总结类1条;工作报告类1条,其他类信息0条。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度我镇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3、依申请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8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4、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镇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1、强化领导,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性

      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镇政府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分别成立了“一把手”挂帅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加强领导、督促和部署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镇长和专职副书记担任,成员由镇委其他副职和六大办主任担任。监督小组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组织人事、纪委等部门人员组成。

      此外,镇委镇政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体系,统一安排、统一部署。今年来,镇委镇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及其他有关政务公开的文件、规定,结合本镇的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监督力度,及时调整和增加对外公开栏内容,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调整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2、落实责任,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体系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体系首先是要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责任到人、确保落实。六大办主任要积极配合,及时提供需要公开的资料。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

       按照县的要求,我镇编制了《黄略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黄略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黄略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并且我镇对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形式、程序,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答复等各个环节作出了详细规定,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融入业务工作之中。

3、加强热点问题公开,进一步建立健全接访制度。

      围绕社会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公开,是当前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根据《广东政务公开条例》规定,镇委镇政府依照政务公开应当遵循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成立黄略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立健全随时接访工作制度,零距离直接宣传至群众,了解民情,解答民惑的渠道,真正成为最有效的一种信息公开形式,受到群众的好评。镇综治办先后接访群众来信、来电、来访456多人次,受理各种纠纷案件270件,成功调解265件,调解率98.1%。

三、改进不足,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近年来,虽然我们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认真查找不足,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努力推动我镇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1、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

   (2)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2、工作计划及改进措施

   (1)进一步组织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查漏补缺,认真清理我镇政务公开事项。此外,参考学习其他做得好的乡镇,取长补短,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和指南。

    (2)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首先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仅要加强领导的认识,更要加强各办公室主任对政务公开的认识。这样更利于公开资料的收集和公布。其次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3)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工作真公开、及时公开的力度,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这要求对我镇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