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遂溪县附城镇Y645线徐屋至牛路村委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进行采购招标,遂溪县附城镇人民政府拟向社会公开邀请符合参选单位条件要求并能胜任工程施工采购委托代理事项的机构(单位)参加本次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遂溪县附城镇Y645线徐屋至牛路村委段路面改造工程
二、采购招标代理费支付方、计价方式、投标报价形式:
本项目施工采购招标代理费约定为由本项目施工招标中标单位支付;
本次采购代理费金额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规定的“工程类”计费标准计算,最终本次采购招标代理费金额以中标价为基准价计算的代理服务费×(1-下浮率)为准,中选人完成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服务的全部费用已综合考虑在采购代理费用中,不额外计取。本次投标报价以下浮率形式进行。
三、服务期限:确定中选采购代理机构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采购的成交(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签署合同及依法办理各项招标、成交手续完毕、移交档案资料之日止。
四、代理范围:遂溪县附城镇Y645线徐屋至牛路村委段路面改造工程采购招标代理所有相关服务工作内容。
五、选取方式:选定工作将贯彻择优的原则,在参选单位名单中通过综合考虑选择采购招标代理单位,中选单位以电话联系通知为准,对未中选的参选单位不作未中选理由解释。(中选通知时间为参选单位递交资料截止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
六、参选单位条件要求
1.参选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参选人须已完成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智慧云平台备案;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以上网站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查询起始日期为公告文件之日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七、参选单位应提交的材料
参加本次比选的参选单位需提供的资料包含(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省级分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备案截图打印件或复印件;
5.近三年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提供代理合同复印件);
6.投标报价(需注明项目名称、报价日期、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格式自拟)。
注: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参选人公章并装订成册,用信封密封,封口加盖骑缝单位公章,信封封面注明:遂溪县附城镇Y645线徐屋至牛路村委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采购招标代理报价文件,同时在封面下方标注参选人名称。
八、参选单位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及业主联系方式
1.递交时间:2025年6月 6 日至2025年6月 11 日,共3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递交地点:湛江市遂溪县遂廉路288号(遂溪县附城镇人民政府);
3.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方式:0759-6540918
遂溪县附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