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月镇人民政府2024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5-01-17 点击数:-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24年度城月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城月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uixi.gov.cn/gzzwz/cyzrmzf/)上查阅。如有疑问可与城月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联系(电话:0759-78812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细化公开要求。在上级的工作指导下,2024年全年共发布动态信息152条、政务公开4条、组织机构及部门文件3条,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和分管领导,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明确由党政和人大办负责推进政务网站建设和发展,及时发布政务网站公开信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各村(社区)明确一名信息公开联络员,具体负责本部门、本村(社区)的信息收集、报送工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力,积极营造良好的氛围,结合城月镇工作实际,定期召开信息培训会议,强化干部职工信息宣传意识,始终把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重要意义。使工作人员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自觉学习,把握文件的精神实质,把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融入各项工作之中,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深化公开内容,打造“阳光政府”。我镇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主要围绕两个方面拓宽信息公开的内容:

  1.围绕政策抓公开。具体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有关农村的重要政策法规,如租用土地的费用及补偿标准等。二是机关干部的选拔、聘用、管理和村(社区)“两委”班子选举任用情况。三是镇村财政、集体资产收支及审计理财结果。全面公开村务,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及责任人的情况。五是社会保障情况。六是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情况。(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公开)

  2.围绕收费项目抓公开。我镇按照统一公示内容、公示范围、公示形式的要求,做到了全面公开。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通过公示牌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四)加强载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一是加强对实物载体的管理。通过LED电子显示屏、流动宣传车、政务公开栏、意见箱等多种形式的载体,坚持定期更新公开内容,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加强网络载体建设。我镇紧紧抓住城月镇人民政府网站这一重要载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公开政策、办事指南、工作动态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政务消息。配备工作人员负责处理网络舆情,关注网民反映的问题,能解答的第一时间解答,对网民的投诉及时调查、跟踪、处理并反馈处理情况,增强了网络问政效能,为有效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提供便利。三是持续加强政府网站负责栏目的保障和监管,加强信息公开保密、意识形态审查,坚决杜绝政治性、技术性错误。接受各类外部监督,及时进行整改和信息更新,保障群众获得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0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部门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全面,公开的信息质量不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学习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转变理念,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标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三是强化政策解读和工作落实情况,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