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森林防火倡议书

作者: | 来源:规划办 | 时间:2024-04-03 点击数:- 分享到:

广大父老乡亲:

  为防止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护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在清明节期间,我们倡议:

  一、自觉当好文明祭祀、安全用火的执行者,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的陋习,倡导用植树、鲜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现代文明方式寄托哀思,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燃篝火、烧田埂、野炊、吸烟、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等。

  二、自觉当好义务宣传员,增强防火意识。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保护森林的重要性,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

  三、对智力障碍者、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家属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其玩火引发烧山毁林事故。

  四、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及时拨打森林防火电话12119或镇政府应急报警电话(0759-7900142),严禁个人盲目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中小学生进林扑火。造成森林火灾的,将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关注森林防火,严防森林火灾,为城月森林资源保护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遂溪县城月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