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月镇人民政府爱国卫生工作问题建议与举报投诉平台公示

作者: | 来源:公共服务办 | 时间:2023-09-19 点击数:- 分享到:

  为进一步提高城月镇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广东省卫生镇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投诉渠道,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解决广东群众关注的社会卫生问题,切实提高群众对创卫工作的认知度、参与度和满意度,有效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我镇环境卫生进一步改善,敬请广大群众积极监督举报、建言献策。特将问题建议与举报投诉平台情况公示如下:

  一、群众建议与举报投诉渠道

  设立城月镇爱国卫生监督举报投诉平台:

  1.镇综治办监督举报电话:0759-7881204;监督举报邮箱:chengyuezzb@126.com

  2.镇爱卫办监督举报电话:0759-7887207;监督举报邮箱:cyz7887207@163.com

  二、受理范围

  (一)对我镇创卫成员单位职能范围内不作为行为的投诉;

  (二)对我镇创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我镇创卫工作有关政策、法规的咨询;

  (四)对我镇主次干道,脏、乱、差等问题的投诉;

  (五)对垃圾桶、垃圾收集箱等环卫设施的破坏行为、不爱护公共卫生的不文明行为等问题的投诉;

  (六)对我镇环境卫生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七)对我镇管理中占道经营,破坏园林绿化、公共设施,违规建筑、沿街标志、户外广告灯饰、小广告等违法行为的投诉;

  (八)对各单位办结属实的投诉举报情况进行曝光;

  (九)对不文明行为的曝光。

  三、投诉处理流程

  处置流程:

  1.接收群众投诉,做好群众投诉记录。

  2.核查投诉内容,确定责任单位、部门。

  (1)属于镇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及时移交督促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整改;

  (2)属于村、社区管理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创建省级卫生镇考核办法和任务分解,由各村委会牵头整改落实。

  能立行立改的,及时处理反馈投诉群众;无法立行立改的,于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反馈投诉群众;3个工作日内仍无法整改的,及时向群众进行说明,拟出整改方案继续整改。处理情况报镇综治办及爱卫办备案备查。

  四、工作要求

  对受理的投诉举报问题,镇相关部门将本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第一、特事特办、快速高效的原则,做到来电登记严肃认真,办理工作客观公正,力求快速做出处理,以最佳的结果答复群众。根据群众反映的内容,镇综治办及爱卫办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提出办理要求,坚持尊重意愿、严格保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