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遂溪县遂城湛汕饭店:
本局于2026年7月31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遂市监罚催〔2026〕12号),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内容是:本局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遂市监处罚〔2025〕128 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罚款 7500 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遂市监罚催〔2026〕12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遂市监罚催〔2026〕12号).pdf
联系人:梁栋、杨新航联系电话:0759-7718801
联系地址:遂溪县遂城街道遂化路附城市场监督管理所
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