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遂溪遂福来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24户企业:
经查明:遂溪遂福来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24户企业(以下简称当事人、名单详见附件)涉嫌构成“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行为。经本局立案调查终结,由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本局于2026年5月15日起连续三十日在遂溪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公告》告知我局拟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吊销遂溪遂福来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24户企业的营业执照。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进行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停止经营活动,依法组织清算,自清算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由清算组织向我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当事人如不服上述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遂溪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人:程忠兴 陈海韵 联系电话:0759-6542983
联系地址:遂溪县遂城街道农林路66号
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