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无障碍阅读
您的位置: 首页 > 公告公示

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公告

  • |
  • |
作者: | 来源: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时间:2026-04-13 11:25:49 点击数:-

  为深入落实2026年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切实抓好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治理这项全国性重大民生实事,严厉打击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6年4月至2026年12月。

  二、线索征集范围

  (一)资质证照违法违规。未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许可资质已过期;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营业执照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入网经营;实际经营地址与证照、平台公示地址不一致、无实体经营门店从事网络餐饮经营活动;挂靠冒用证照、上传虚假门店照片规避监管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信息公示不规范。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或入网商家未在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实体经营门面、实际经营地址等信息或公示信息模糊、无法辨认;展示的店铺门面、内部环境、菜品图片与实际状况严重不符、存在“美颜”误导消费者及公示的菜品名称、主要原料等信息虚假无效、信息变更未及时更新等行为。

  (三)食品质量安全不达标。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使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加工食品;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以低价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制品(如以鸡、鸭肉冒充牛、羊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采购使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来历不明的食品及原料;食品采购未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不完整;食品未烧熟煮透、存在交叉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工制作环境不达标。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加工操作区环境脏乱差,墙壁、地面、天花板积油积垢、发霉脱落;未按规定配备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混放,存在交叉污染风险;加工操作过程不规范,存在危害餐饮食品安全的隐患;清洗消毒设备设施配备不全,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流程不规范;在加工操作区外加工制作食品或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等行为。

  (五)人员健康管理缺失。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或健康证明过期、安排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相关岗位工作;伪造、变造、买卖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违法行为。

  (六)未履行相应的包装义务。餐饮包装材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未使用“食安封签”或封签破损、存在开启痕迹;配送食品的容器受到污染、没有定期清洗消毒;存在食品严重浪费现象等行为。

  (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不提供堂食服务,其平台店铺页面显著位置未设置“无堂食”标识的行为。

  (八)平台责任不到位。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未严格核验入网商户资质、允许无证或资质不全的商户上线经营;未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发现入网商户存在违法行为未及时制止并报告,发现严重违法行为未及时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未按规定公示投诉举报方式等行为。

  (九)其他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问题。

  三、征集方式

  1.电话征集

  投诉举报热线:12315。

  2. 网络征集

  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或者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

  3.来访、信函邮寄征集

  湛江市遂溪县遂城街道农林路66号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524300。

  四、注意事项

  (一)投诉举报内容尽量详实,包括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具体店铺名称(平台显示名称及实体店招牌)和地址、入驻的网络餐饮平台、违法事实描述,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如订单截图、照片、视频等),以便核查处置。

  (二)投诉举报人应当实事求是反映问题线索,对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的,将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三)投诉举报问题线索时应注明投诉举报人的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情况和反馈处理结果,我们将对投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切实保障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踊跃反映举报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依规及时核查处置,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特此公告。

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3日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