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直接适用上级部门印发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及标准的通告
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直接适用上级主管部门印发的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基准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若相关文件修订,将适用新规定。
特此通告。
附件: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
2.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国市监稽发〔2025〕10号)
3.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市监法规〔2022〕2号)
4.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国药监法〔2024〕11号)
5.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164号)
6.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
知 (粤市监规字〔2025〕2号)
7.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2年)》的通知(粤市监规字〔2022〕8号)
8.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药监规〔2025〕1号)
9.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汇总表(2025年)
10.关于印发《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减轻、免予处罚的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意见》的通知(湛市监规字〔2021〕2号)
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