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遂溪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日) | ||||||||||
类型 | 一级项目 | 二级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文件(文号) | 定价部门 | 行业主管部门 | 是否涉企 |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 备注 |
交通服务收费 |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 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放设施服务收费 |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收费文件 | 粤府办〔2022〕5号、粤发改规〔2022〕10号、湛发改价格〔2024〕381号、遂发改〔2018〕125号、遂发改〔2022〕103号、遂发改〔2024〕49号、遂发改〔2024〕131号、遂发改函〔2024〕19号 | 县发改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否 | 否 | 否 | 省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定价范围为依法规划和设置的道路停车设施,城市公共交通枢纽(换乘)站以及机场、车站、码头、口岸等交通场站配套停车设施,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设施,各级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住宅小区停车场除外 |
公用事业服务收费 | 二、污水处理费 | (一)居民污水处理费 | 0.85元/立方米 | 粤府办〔2022〕5号、粤发改价格〔2015〕770号、粤发改价格〔2018〕561号、遂发改〔2016〕152号、遂发改〔2021〕65号、遂发改函〔2024〕20号 | 县发改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否 | 否 | 否 | 省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
(二)非居民污水处理费 | 1.20元/立方米 | 是 | 否 | 否 | ||||||
三、生活垃圾处理费 |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3-10元/户.月 | 粤府办〔2022〕5号、遂发改函〔2023〕27号 | 县发改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否 | 否 | 否 | 省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 |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18元/月-55元/月或2元/㎡.月或70元/月.吨-150元/月.吨或1.5元/月.吨.辆或15元/月.辆-30元/月.辆 | 是 | 否 | 否 | ||||||
四、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 基本收视维护服务:25元/月 | 粤府办〔2022〕5号、遂发改〔2025〕56号 | 县发改部门 | 广播电视部门 | 否 | 否 | 否 | 省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 ||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 五、公证服务价格 | (一)证明文件文书类公证服务价格 |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收费文件 | 粤府办〔2022〕5号、粤发改规〔2023〕6号、粤发改价格函〔2021〕2508号 |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司法部门 | 司法部门 | 是 | 否 | 否 | |
(二)证明法律事实类公证服务价格 | 司法部门 | 是 | 否 | 否 | ||||||
六、住房物业管理费 |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收费文件 | 粤府办〔2022〕5号、粤价〔2010〕1号、粤发改价格函〔2019〕2897号、遂价〔2012〕5号 | 县发改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否 | 否 | 否 | 省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普通住宅(含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别墅除外 | ||
七、危险废物处置费 | 医疗废物处置费 | 2.8元/床.天;120-720元/月 | 粤府办〔2022〕5号,湛价〔2009〕103号 | 市、县发改部门 | 生态环境部门 | 是 | 否 | 否 | 省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 |
八、生猪等牲畜定点屠宰加工服务收费标准 | 45元/头 | 粤府办〔2022〕5号,湛价〔2012〕109号 | 市发改部门 | 农业农村部门 | 是 | 否 | 否 | 省授权市人民政府制定 | ||
说明 | 1.法律、行政法规、地方定价目录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进入本清单;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或不再列入地方定价目录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退出本清单; 2.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根据价格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收费政策调整等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3.收费目录清单不包括《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商品价格、运输价格、旅游景区门票和相关服务收费、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教育收费、医疗服务、殡葬服务、养老服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收费项目; 4.省授权市县定价的收费项目,其收费标准以市县具体收费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