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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征求制定遂溪县道路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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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4-09-29 17:41:25 点击数:-

  为加快道路泊位的流转速度,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停车设施建设,提高停车资源合理配置,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22〕5号)、《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2022年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关于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4〕3号)、《关于印发湛江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湛发改价格〔2024〕381号)等规定,经开展成本测算等工作,参照邻市县道路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我局拟定了遂溪县道路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如下:

  一、收费范围

  在全县道路规划(划定)的停车位收取停车费。

  二、收费标准

单位:辆/位/次/元

收费时段

停车时长

收费标准

备注

白天及繁忙时段

(8:00--24:00)

30分钟内(含)

免费

24小时内(含)最高限价20元

30分钟-1小时(含)

3元

1小时-3小时(含)

5元

超过3小时

1.5元/小时

夜间及闲暇时段

(00:00--8:00)

30分钟内(含)

免费

30分钟-1小时(含)

3元

1小时-3小时(含)

5元

超过3小时

1元/小时

包月停放最高限价

300元

说明:

  1、同一泊位同一车次连续停放只享受一次30分钟免费;

  2、3小时内(含)按相应停车时段收费,超过3小时,按小时累加计费,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

  3、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以24小时为一个计费周期,24小时内(含)最高限价为20元;

  4、微型车、小型车包月停放最高限价为300元,可下浮,不可上浮;

  5、机动车辆停放路内泊位的,按所占用路内泊位个数收费,不足一个车位的按一个车位计算。大型车、超大型车按实际占用小型车泊位数相应计费。

  三、免费范围

  军警车辆、消防救援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现予公告,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加快智慧停车设施发展建设,合理布局规划停车设施,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提高公共资源利用率,增强区域发展内生动力,制定遂溪县道路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时间比较紧,依照有关规定需将此项公示征求意见时间由30天缩短为7天,请给予理解与支持。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至10月12日止(共7个工作日)。

  传真:7780012,邮箱:shjjbg2021@163.con,联系电话:7780468。

  特此公告。



遂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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