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壹帆畜牧有限公司坑尾村新建猪场 第二次公示
湛江市壹帆畜牧有限公司坑尾村新建猪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的要求,现将《湛江市壹帆畜牧有限公司坑尾村新建猪场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进行信息公开,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规模
项目名称:湛江市壹帆畜牧有限公司坑尾村新建猪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遂溪县河头镇新市村委会坑尾经济合作社砖窑塘
建设规模:项目投资1600万元,总用地面积23165.81m2,主要建设内容为猪舍、污水处理区、料塔、员工宿舍及食堂等,建成后,预计年存栏7000头猪,年出栏14000头生猪。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全文见网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hdh2d-_5T0GTzE7N5_dZQ
提取码:1pgw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或社会团体可通过电话、信函或发邮件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包括:(1)本项目对环境产生的水、气、声等影响,从环境角度考虑,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2)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项目建设提出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网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6fLg_3j36sVId9gZjzZg
提取码:114w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本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从2024年09月29日起至2024年10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湛江市壹帆畜牧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3711539688 邮箱:1498939630@qq.com
地址:湛江市遂溪县河头镇新市村坑尾村村西约600米处砖窑塘林地
附件1(报告书)公示稿)湛江市壹帆畜牧有限公司坑尾村新建猪场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附件2(公众意见表):湛江市壹帆畜牧有限公司坑尾村新建猪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湛江市壹帆畜牧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