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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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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3-12-18 18:28:49 点击数:-

  欠薪单位名称:深圳和海枫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0056261E

  住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大浪社区新安三路一巷24号汇聚宝安湾智创园A栋4层

  法定代表人:陈康胜

  联系方式:13928471181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经查,你单位涉嫌存在无故拖欠李洪申、陈有志、李福润等10名工人工资合计168637元的违法行为。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于2023年12月22日17时30分前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单位法定代表人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马越锋、曾大山    联系电话:0759-7765249

  地址:广东省遂溪县遂城街道中山路159号劳动大厦三楼

  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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