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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遂溪县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
工作人员服务期期满经济补偿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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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3-10-16 14:52:27 点击数:-

  2020年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根据市人社局《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实施工作的通知》(湛人社函〔2020〕271号)要求聘用彭艳梅等1名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已满服务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的通知》(湛人社函2021188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彭艳梅等1人经济补偿有关情况通过局信息公开栏和遂溪县政府网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自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2日止),欢迎广大群众对该经济补偿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实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反映(地址:遂溪县遂城镇遂海路38号,联系电话:7741598)。

  附件:(公示)2023年遂溪县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期满经济补偿明细表.xls

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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