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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遂溪县岭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迈生村、城里村和遂溪农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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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18-10-09 00:00:00 点击数:-
 
 
遂国土资(规保)〔2018〕115号
关于遂溪县岭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迈生村、城里村和遂溪农场)的公告
 
《遂溪县岭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迈生村、城里村和遂溪农场)》已于2018年10月9日经湛江市国土资源局批复同意(湛国土资(审批)〔2018〕701号)。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和〈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等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遂溪县国土资源局
二、公告时间
2018年10月9日
三、公告内容
1.调整原因
遂溪县城市建设对土地的需求量巨大,为适应遂溪县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对用地不断变化的需求。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通知》等文件,编制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调整岭北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
2.调整地块情况
调入地块位于岭北镇城里村、田增村、西塘村,以及岭北镇遂溪农场,总面积为52.3620公顷,原规划作为耕地、园地及林地使用,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类型为有条件建设区,现将该地块的规划用途调整为城镇用地,划为土地用途分区的城镇建设用地区,并划入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的允许建设区范围内。
调出地块位于岭北镇城里村和迈生村,总面积为52.3620公顷,原规划作为城镇用地使用,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类型为允许建设区,现根据地块的土地利用现状,将其规划用途调整为耕地和林地,划为土地用途分区的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划入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的有条件建设区范围内。
3.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不影响岭北镇耕地保有量责任目标的实现,也不会对基本农田保护及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各项指标产生影响。
四、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图件
(见附图)
五、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批准时间:2018年10月9日
 
 
遂溪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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