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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遂溪县遂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 -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沙泥村、榄罗村、城东村和附城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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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遂溪县自然资源局 | 来源:遂溪县自然资源局 | 时间:2019-06-28 11:13:03 点击数:-

关于 遂溪县遂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 -2020 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沙泥村、榄罗村、城东村和附城村) 的公告

《遂溪县遂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沙泥村、榄罗村、城东村和附城村)》已于2019年6月25日经湛江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和〈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等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遂溪县自然资源局

二、公告时间

2019年6月28日

三、公告内容

1.调整原因

遂溪县城市建设对土地的需求量巨大,为适应遂溪县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对用地不断变化的需求。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通知》等文件,编制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调整遂城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

2.调整地块情况

调入地块位于遂城镇沙泥村,面积共3.4514公顷,原规划作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使用,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类型为限制建设区,现将该地块的规划用途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划为土地用途分区的城镇建设用地区,并划入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的允许建设区范围内。

调出地块位于遂城镇城东村、榄罗村和附城村,总面积为3.4514公顷,原规划作为城镇用地,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类型为允许建设区,现将其规划用途调整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划入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的限制建设区范围内。

3.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

本方案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不影响遂城镇耕地保有量责任目标的实现,也不会对基本农田保护及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各项指标产生影响。

四、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图件

(见附图)

五、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批准时间:2019年6月25日

遂溪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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