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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遂溪县遂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 (城北村和沙泥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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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来源:遂溪县自然资源局 | 时间:2020-01-07 22:12:25 点击数:-

关于遂溪县遂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城北村和沙泥村)的公告

       遂溪县遂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城北村和沙泥村)已于2019年12月26日经湛江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和〈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等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遂溪县自然资源局

    二、公告时间

       2020年1月7日

    三、公告内容

       1.调整原因

       遂溪县城市建设对土地的需求量巨大,为适应遂溪县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对用地不断变化的需求。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通知》等文件,编制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调整遂城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

       2.调整地块情况

     调入地块位于遂城镇城北村,面积共4.00公顷,原规划作为农用地使用,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类型为有条件建设区,现将该地块的规划用途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划为土地用途分区的城镇建设用地区,并划入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的允许建设区范围内。

调出地块位于遂城镇沙泥村,总面积为4.00公顷,原规划作为城乡建设用地,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类型为允许建设区,现将其规划用途调整为农用地,划入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的有条件建设区范围内。

       3.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

       本方案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不影响遂城镇耕地保有量责任目标的实现,也不会对基本农田保护及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各项指标产生影响。

    四、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图件

      (见附图)

    五、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批准时间:2019年12月26日

遂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7




附件-关于遂溪县遂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城北村和沙泥村)的公告(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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