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要求,我局委托湛江市矿业与地质环境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对《广东省遂溪县港门镇北地村矿区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审查已通过,现将拟评审通过的审查结果(审查意见书湛矿开审字〔2025〕6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来访等方式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号。
附件:广东省遂溪县港门镇北地村矿区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书(湛矿开审字〔2025〕6号)及专家名单
遂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24日
(联系人:李开盛,电话:0759-775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