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清单

作者: | 来源:遂溪县自然资源局 | 时间:2022-11-12 点击数:- 分享到:

  根据《中共遂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遂溪县党政部门及中央、省驻遂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遂机编〔2022〕9号)和《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和工作责任清单》,现将遂溪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清单公开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指导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开发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以及建设项目在规划选址阶段的安全评估管理。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统筹安排管道发展规划,充分考虑实施安全生产规划、管道发展规划必要的空间需求和时序安排,依法依规推进管道建设规范化管理。

  2.依职责监督、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安全监管。

  3.负责组织查处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非法违法行为。

  4.监督检查无采矿许可证和超深、超层越界开采、资源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等矿山关闭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废弃矿山的治理工作。

  5.负责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危险性评估勘查设计工作的安全管理,并对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和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6.参与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

  7.对海洋资源保护利用进行监督管理,配合海洋安全生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8.按照职责分工,依法配合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

  9.负责指导林业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各类自然保护地(种质资源保护区除外)等林业基层单位安全监管工作。

  10.负责指导森林火灾预防和火情初级处置。

  11.负责直属单位安全监管工作。

  12.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统计分析。

   二、消防工作职责

  1.配合有关部门编制消防规划并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保障配套的消防设施建设与其他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实施。

  2.指导各乡镇按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及本地区消防规划要求,落实消防站、消防训练基地等消防建设用地。

  3.负责配合消防主管部门指导乡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把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详细规划。

  4.指导、督促林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