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作者: | 来源:遂溪县自然资源局 | 时间:2020-07-13 点击数:- 分享到:

  遂溪县嘉信农业种植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遂溪县乌塘林队矿区《关于遗失采矿许可证的证明》,该公司称在2019年5月中旬乌塘林队矿区因遭受龙卷风袭击,造成《采矿许可证》原件遗失,证号:C4408232015057130138158。经查阅遂溪县乌塘林队矿区档案资料显示,与2015年5月11日遂溪县国土资源局颁发给该公司的遂溪县乌塘林队矿区建筑用砂《采矿许可证》(证号:C4408232015057130138158)相符,有效期限为:2015年5月11日至2019年5月11日。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的有关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遂溪县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5月11日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4408232015057130138158),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遂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