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遂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遂溪县林业局乐民 林业工作站业务用房项目)的公告

作者:遂溪县自然资源局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0-03-16 点击数:- 分享到:

  遂溪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的《遂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遂溪县林业局乐民林业工作站业务用房项目)》已于2020年3月12日获得批复(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20〕42号)。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等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遂溪县自然资源局

  二、公告时间

  2020年3月16日

  三、公告内容

  1.调整原因

  遂溪县林业局乐民林业工作站业务用房项目用地总规模0.1305公顷,规划用地类型不符合《遂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需通过编制规划修改方案,调整该地块的土地规划用途。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通知》等文件,遂溪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遂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遂溪县林业局乐民林业工作站业务用房项目)》,局部调整遂溪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

  2.落实地块情况

  落实建设用地规模地块LS01位于遂溪县乐民镇河头林场,面积0.1305公顷,现行规划将该地块规划为林地,划入建设用地管制区的限制建设区。本方案将该地块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并划入土地用途区的城镇建设用地区和建设用地管制区的允许建设区范围内。

  3.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

  该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对遂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调控指标无影响。

  四、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图件

  五、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批准时间:2020年3月12日

遂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