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工作动态
为规范公房商铺管理并保障国有资产合法权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决定收回黎洁珍等5位承租人承租位于遂溪县遂城街道农林路房管局宿舍首层商铺。《直管公房商铺调整收回的通知》通过留置、邮寄、公告等方式发出即视为送达。
特此通知。
遂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5日
直管公房商铺调整收回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