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禁毒故事(第1274期)||全城行动,严防“依托咪酯”滥用③

作者: | 来源:遂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时间:2023-11-14 点击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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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配合国家列管依托咪酯的重大举措,切实加大对依托咪酯危害性、违法性的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广大人民群众拒毒、识毒、防毒意识。按照国家、省、市禁毒办相关工作部署,9月28日,遂溪县禁毒办组织各镇(街)禁毒办集中开展了线上、线下“依托咪酯”法制科普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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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遂城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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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遂城街道禁毒办禁毒专职人员通过线上的形式,转发“依托咪酯”滥用危害的宣传片,引导居民群众充分认识含依托咪酯成分的“上头电子烟”对身心健康的严重危害,保持警惕,防范毒品侵害。同时,告知广大居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其中“依托咪酯”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并在今年10月1日起实施,非法吸食、持有、贩卖“依托咪酯”将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

  北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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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坡镇禁毒办在辖区文化广场周边开展预防“依托咪酯”危害宣传活动。禁毒社工通过派发禁毒宣传单张、用手机播放防范“依托咪酯”危害宣传片等形式,向群众讲解什么是“依托咪酯”、什么是“上头电子烟“、滥用“依托咪酯”有何危害等知识,告诫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警惕,学会辨别毒品的伪装,拒绝“上头电子烟”诱惑,远离“依托咪酯”危害。

  城月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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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月镇禁毒办在城月中学开展防范“依托咪酯”危害禁毒宣传活动,普及“上头电子烟”防范知识。活动设置了讲解仿真毒品模型、观看禁毒展板等环节,教导同学们识别各种新型毒品,认清毒品特别是“上头电子烟”的危害。提醒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毒品,树立“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正确观念,养成良好的健康生活方式。

  黄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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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略镇禁毒办联合各村委会到黄略街农贸市场开展“打击整治‘依托咪酯’违法犯罪”法制科普宣传活动。工作人员通过派发预防新型毒品宣传手册,讲解吸食“依托咪酯”的危害性、违法性,特别针对含“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的危害和防范知识进行了普及,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拒毒、识毒、防毒意识。

  江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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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洪镇禁毒办深入所在辖区集市、码头、社区、超市、五金店、学校等重点地区开展“依托咪酯”预防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活动,让人民群众、青少年进一步了解毒品对社会、家庭、自身的危害。提醒他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毒品防范意识,积极主动参与禁毒工作,发现滥用、贩卖“依托咪酯”等违法犯罪行为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洋青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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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洋青镇禁毒办在辖区内的西埇村委会开展防范“依托咪酯”危害禁毒宣传活动。民警及工作人员通过向村民发放禁毒宣传资料,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禁毒知识,告知广大群众“依托咪酯”已被列管,滥用“依托咪酯”是违法行为,应坚决抵制。倡导广大群众坚决做到不贩毒、不吸毒,不让毒品进家门。告诫大家出门在外要提高警惕,谨防毒品侵蚀,如有发现涉毒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乐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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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民镇禁毒办联合乐民派出所组织重点行业人员开展“依托咪酯”法制科普宣传活动。工作人员向从业人员重点讲解了“依托咪酯”的相关知识,让从业人员充分了解吸食“依托咪酯”的危害。提醒他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警惕,抵制毒品诱惑,如发现滥用、贩卖“依托咪酯”等违法犯罪行为,应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广前禁毒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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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前禁毒办工作人员通过入户走访的形式宣传“依托咪酯”的危害。禁毒志愿者向群众发放禁毒宣传折页,耐心地向他们讲解社会上出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依托咪酯”的麻醉作用,将其添加进电子烟进行销售的行为,告诫广大群众谨防“上头电子烟”,远离“依托咪酯”危害。

 


图文来源:遂溪县禁毒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