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的通知》(粤文旅非遗〔2024〕9号)精神,我局于2024年4月启动省级以上非遗传承人考核工作,按照考核规定,现将2023年度遂溪县省级以上代表性传承人自评估结果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若发现有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局将认真受理,及时调查核实。
一、公示对象
二、公示时间
2024年05月08日至05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三、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遂溪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股:0759—7761386
遂溪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