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品入藏标准和征集工作流程
一、入藏标准
已进馆的文物、标本中,经鉴定不够入藏标准的,或已入藏的文物、标本中经再次鉴定,确认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应另行建立专库存放,谨慎处理。必须处理的,由本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或社会上的有关专家复核审议后分门别类造具处理品清单,报主管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妥善处理。
二、征集目标
遂溪县博物馆主要展出遂溪县出土或流通的文物为主,从博物馆实际情况出发,立足博物馆的特点,征集从政治、经济、科学技术等不同方面反映和诠释遂溪县的历史文化的文物;不断完善和丰富本土陶瓷收藏序列。
三、征集计划
1.充实原有收藏序列,我馆在青铜器、木雕木刻的数量和品类上都非常薄弱,有待进一步完善;
2.有条件时有步骤的进行征集遂溪县出土或流通的文物;
如:(1)反映遂溪县历史、政治、文化、经济的代表性实物;
(2)历史文献资料、古代书籍、名人书信、科学艺术手稿等;
(3)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著名人物有关的实物;
(4)历史上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5)反映不同时期遂溪县人民生产、生活用具,传统服饰,民风民俗、宗教信仰、文化艺术的代表性实物;
(6)反映遂溪县历代名宦先贤的代表性实物等。
四、征集渠道
新形式下,在有限的资金内征集到有质量的文物将会越来越难,要求我们继续密切保持与境内外文物收藏机构已有的联系,并在此基础上不遗余力的不断拓宽征集渠道,才能不断充实藏品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