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2-12-26 点击数:- 分享到:

遂溪县人民政府:

  2022年,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统计局的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按照我县2022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的要求,履行法定职责,明确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持续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提高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能力,为推动惠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情况。

   (一)凝聚思想共识。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主题,通过专题学习会、第一议题学习、主题党课等方式,扎实做好集体学习研讨和专题培训等工作,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二)转化学习成果。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同做好全县统计工作结合起来,扎扎实实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成推动统计工作的具体举措,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做好统计法治、统计数据采集和统计服务等各项工作。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有关推动落实的具体举措。

   (一)精心组织学习。全局干部职工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统计法》《广东省统计条例》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

   (二)积极开展现场宣传。组织开展统计法“进社区、进企业”宣传活动,通过现场讲解、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和宣传车巡游等方式,集中宣讲了统计法内容、统计法精神,大力宣传统计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统计数据的义务,统计机构和统计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对调查对象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的保密义务,有效打消调查对象提供统计调查数据的顾虑。

   (三)举办普法知识竞赛。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内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统计法》和《广东省统计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内容。通过此次竞赛,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提高了统计人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带领局党组高度重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统计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门股室负责统计法治建设日常工作,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统计法治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大力推动统计法治建设。

   (二)抓好专题学习。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上,向县委相关领导,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各镇主要领导深入解读《统计法》《监督意见》内容,传达学习《意见》《办法》《规定》。                           

   (三)推进党风廉政学习。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等党纪国法,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四)推进依法防控。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范指导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落实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防控工作。

   (五)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在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必须召开会议进行审核,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六)压实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主要领导履行推进全局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班子成员履行分管领域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间相互协作,共同推动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学法、普法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要点之一,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四、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情况,以及落实我县2022 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一)积极组织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进一步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细则,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多种形式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学习,全面严格落实我县2022 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通过强化全县统计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为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统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将《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县委党校培训内容。详细介绍《统计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中央统计工作文件主要内容,增强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

   (三)加强普法宣传力度。以“9.20”中国统计开放日和“12.4”全国宪法宣传日及“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重点,结合日常统计业务培训会、企业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深入乡镇、村社区、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宣传贯彻于统计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依法治统水平。

  五、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

   (一)深入学习《广东省统计条例》。学懂弄透《条例》的每条内容,把《条例》作为指导日常工作的重要指南。

   (二)加强《条例》法治宣传。把《条例》作为普法宣传内容,利用培训会议、宣传活动等机会,积极向各级领导、调查员、调查对象开展宣传,营造从上而下学法遵法守法的良好统计氛围,坚持依法统计、诚信统计。

  六、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协助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在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政府党组(扩大)会议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二是局党组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切实做到领导带头学、深入学,深刻认识党中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坚强决心,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要文件规定上来。三是开展专项纠治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县统计局印发了《遂溪县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全县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推进会,严格对照专项整治的目标、内容和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列出问题清单并查明原因,对查摆出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同时通过走访企业、座谈等方式,全面对辖区内和行业内开展权力干预、数据寻租、执法不严、入退库等“四个必查”严格自查自纠工作,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建立起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确保专项纠治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巩固督察成果。继续巩固统计督察整改成果,认真做好督察整改工作的延续与深化工作,及时组织各镇、各部门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确保对照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五是严格执法检查。对全县一套表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按照市统计局有关通知要求的“重点指标”“重点领域”“入库退库”等检查任务,协助市局共对19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六是全面数据核查。共对114家企业开展现场抽查,重点对15家“入库退库”企业进行检查。七是重视日常巡查。以“两防”为抓手,县统计局负责每月做好在库企业排查,充分利用税务、供电等部门数据,对少于税务数据、单位用电量产值明显低于行业水平的企业,实地逐家核实,统准统齐指标数据,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八是做好“放管服”工作。加强统筹协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着力实现行政执法水平的提升。九是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专题学习宣传。组织领导干部围绕重大行政决策条例的立法、重大行政决策的主体、事项和基本原则、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责任等进行深入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健全了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工作机制,有效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提升决策质量和依法办事效率。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一是社会统计法治意识淡薄。上至企业一套表单位法人,下至一般群众,都没有充分认识到统计违法事实的严重后果,甚至出现个别一套表单位统计人员随意预估填报,未建立健全完善的统计台账制度,统计报表填报出现不规范、随意性大问题。二是统计执法力量薄弱。县区统计执法人员不足,具备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证人员较少,且统计执法人员兼职业务繁多,乡镇不具备统计执法检查职能,导致统计执法力量对统计违法行为缺乏打击力度,使统计法律法规难以发挥应有的震慑作用。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全县统计系统将学习列入常规工作,定期集中开展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等文件,坚决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保持对统计造假的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三是全面落实“两防”措施。按照省统计局《关于加强“两防”基础数据统计报送的通知》的要求,严格做好“两防”,既防弄虚作假,又防少报漏报,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四是加强法法治宣传。以“9.20”中国统计开放日和“12.4”全国宪法宣传日及“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重点,结合日常统计业务培训会、企业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深入乡镇、村社区、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统计局印发的《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和《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宣传贯彻于统计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依法治统水平。五是加强建章立制。建立和完善统计执法工作制度规范,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权责担当,严防执法不严、不公、不力,为依法统计保驾护航,构建现代统计体系。

  特此报告。

                                                         遂溪县统计局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