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统计局党组与基层统计人员进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集体提醒谈话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0-06-16 点击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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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全面夯实源头数据质量。6月16日上午,遂溪县召开基层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集体提醒谈话会议。全县15个镇、广前公司、中林集团雷州林业局分管统计工作领导和统计人员共50余人参加。

      会上,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德根据《湛江市统计局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提醒谈话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对全县基层统计机构分管领导和统计人员提出五点要求:

      一要强化政治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讲话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精神,把加强统计行风建设作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内容,坚决落实以行风建设带动队伍建设、促进改革发展、保证数据质量的政治责任。

      二要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扎实推进《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贯彻落实,认真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以及防范和惩治不力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三要推进统计工作规范管理和运作。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和保障统计工作正常开展的相关制度。做到责任明确、运行有序、数出有据、安全规范。

      四要切实提升统计能力水平。全力提升统计改革创新、统计法治建设、统计数据质量、统计监测预警、统计优质服务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为湛江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五要不断提高执行力。加强对数据质量核查工作,自觉接受上级统计部门的监督检查,自觉维护国家统计权威和政府统计公信力,确保统计系统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会后,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德和各镇分管领导签订《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