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统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作者: | 来源:遂溪县统计局 | 时间:2026-01-23 点击数:- 分享到:

  2025年,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聚焦统计核心职能,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以法治思维引领统计工作,持续深化统计法治建设,不断提升统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遂溪高质量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实可靠的统计保障。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全局干部集中学、个人自学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26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重要论述,以及《宪法》《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法律法规和中央重要文件精神。通过专题会议、研讨交流等形式,深刻领会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深化统计工作作风建设,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将法治理念内化为行动自觉,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决策部署上来。依托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完成线上学习和测试,学习覆盖率、合格率均保持100%。

  (二)强化数据质量管控,以法治思维筑牢统计根基

  加强对“四上”企业、投资项目等重点领域的数据质量核查和业务指导,开展分领域、分层级统计业务培训65场,培训4400多人次,实现“四上”企业、乡镇(街道)及村(居)统计员培训全覆盖。邀请市统计局专家开展解读统计领域法律法规、核算、农业等专项指导6次,提升基层业务水平。建立“三审三核”数据质量管控机制,以防弄虚作假和防少报漏报为抓手,充分利用部门数据比对、实地核查等手段,全年依法依规开展网报数据核查20多次,核查企业200多家次,确保数据“数出有据、真实准确”,不断提升源头数据质量。

  (三)规范统计执法,维护统计法治权威

  严格执行统计执法“双随机”制度,全年开展统计执法检查8家次,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3场,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覆盖工业、贸易、投资等多个专业领域。同时,坚持普法与执法相结合,事前告知法律依据,事中规范检查流程,事后反馈结果并督促整改,积极配合国家统计局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持续做实统计数据、统计造假问题整改、追责问责、建立落实防治统计造假制度机制,保持对统计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不断巩固我县统计造假专项整治成效。

  (四)优化统计服务,践行法治为民宗旨

  一是提升分析服务效能。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和分析解读,全年撰写各类经济分析报告12篇,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二是规范数据发布解读。通过政府网站、统计公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依法及时发布统计数据,加强数据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统计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以局长为组长的统计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法制综合股负责统计法治建设日常工作,切实承担起统计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责任,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统计法治建设、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统计执法监督、普法宣传等重点工作。

  (二)健全责任体系

  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局班子成员在分管领域内的统计法治建设责任,构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股室抓落实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共同推动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学法、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三)抓实统计监督

  确保统计监督的严肃性和威慑力,亲自过问重大问题。部署与推动执法检查,审批年度执法计划,部署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重点执法。推动建立统计数据质量监管和研判预警机制。深化监督贯通协同,推动建立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等监督的贯通协同机制,完善线索移送和成果共享。

  (四)加强法治保障

  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与能力保障,解决执法力量薄弱问题。扩充执法队伍,组织统计执法资格证考试培训,扩充持证执法人员数量;提升专业能力,举办执法骨干培训班,开展技能竞赛和案卷评查,并采用“以老带新”方式提升实战能力;强化履职保障,推动落实执法经费保障,明确要求将执法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三、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基层统计法治基础仍需夯实

  一是乡镇(街道)统计分管领导及统计人员变动仍然较为频繁,导致部分基层单位统计工作衔接不畅,统计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的持续性、稳定性受到影响。部分基层统计人员身兼多职,对统计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钻研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

  二是部分企业依法统计意识淡薄,统计岗位多为兼职,企业统计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深度和广度不够,存在对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懈怠、配合统计调查积极性不高、对统计指标理解不准确和统计台账设置不规范,源头数据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

  三是统计执法力量仍显薄弱。我县统计执法人员配置不足,专职化程度低,具备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证人员只有2名,且统计执法人员兼职业务股室工作,执法检查时间难以调配;体制机制不够健全,执法权威不足,执法偏“宽、松、软”,权威性和震慑力不足;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不够,线索移交和结果共享机制不够顺畅,导致对统计违法行为缺乏打击力度,使统计法律法规难以发挥应有的震慑作用。

  四是数字经济、平台经济、新业态等快速发展,相关统计标准、制度方法尚不健全,依法开展统计监测、确保数据质量面临新的挑战,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创新的步伐需要进一步加快。

  (二)普法宣传的精准性和创新性有待增强

  面向不同行业、规模企业的差异化、个性化普法需求研究不够深入,普法内容的针对性、层次性有待细化。普法宣传形式仍以传统方式为主,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互动式、情景式普法的探索和实践不足,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思想引领,压实工作责任

  持续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统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法治轨道前进,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配强统计执法力量,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加大“双随机”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协作,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

  (二)着力提升数据质量和治理效能

  完善覆盖全面、流程清晰、责任明确的数据质量管控体系,深化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加快健全数字经济、新质生产力等新兴领域统计监测的同时,高质量完成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深化“五经普”等普查成果开发应用,强化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提升统计分析服务的深度和精准度。

  (三)切实夯实基层统计法治基础

加大基层统计人员法治培训和业务指导力度,提升依法统计能力。持续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筑牢防范统计造假的基层防线。同时配齐配强统计执法力量,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实战锻炼,提升专业化执法水平,加强统计法治理论研究,为统计法治实践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