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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

作者: | 来源:广东社会工作发布 | 时间:2025-07-14 点击数:- 分享到:

论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

  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与我国的党建实践相结合的创新成果,是激活党员细胞、优化党员布局、发挥党员“火种”作用的重要抓手,对夯实新兴领域党建工作基础、发挥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两支队伍”建设,就是要加强党组织书记和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为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提供组织保障。纵观百年党史,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先后经历了革命、建设、改革开放和新时代的制度变迁,不断演变形成了现在的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机制,今后还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发展。本文拟从演进、依据与路径三个维度,梳理这一制度的发展机理,阐释逻辑依据、剖析现实问题、提出可资参考的解决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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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的演进

  溯源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大致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

  一是革命战争时期的制度萌芽阶段。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最早可追溯至红军时期的“政治指导员”制度。1927年三湾改编确立“支部建在连上”原则,政治指导员作为党代表制度的核心载体,承担着思想教育、组织建设、群众动员等职能。1929年《古田会议决议》进一步明确政治指导员是党在军队中的思想领导者的角色定位。

  二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制度探索阶段。新中国成立后,政治指导员制度向工业领域延伸。1956年《中国共产党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确立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企业政治指导员承担着政治动员与生产管理的双重职能。这一时期形成了“支部建在车间”等实践做法,为改革开放后的制度转型提供了历史经验。

  三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制度转型阶段。市场经济改革催生了非公企业党建需求,2000年《关于在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首次提出“党建工作指导员”概念,要求从党政机关选派干部到民营企业指导党建工作。2010年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出台《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标志着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走向规范化发展方向。

  四是新时代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逐步走向成熟。2015年中办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明确提出,加大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力度。2019年《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建立“专兼职结合、多元化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工作机制,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将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纳入党员教育管理体系。安徽和一些省份也相继出台省级层面关于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选聘管理办法,当前全国已形成一定规模的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构建起“选派(聘)—教育培训—日常管理—述职考核—激励奖惩”的完整管理服务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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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湾改编》油画

02 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的依据

  党建工作指导员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中国化的实践产物,有三个方面的依据:现实依据、理论依据和政策法规依据。

  一是现实依据。聚焦于解决基层党组织盲点、空白点、薄弱点等突出问题,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提升党在基层的号召力、凝聚力和影响力有现实需要。第一,破解基层党建薄弱环节。针对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农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存在的“覆盖难、巩固难、作用发挥难”等问题,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可以有效补齐短板,扩大“两个覆盖”,也可以优化党员布局,更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第二,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和政治功能。针对基层党组织存在的书记能力不足、党员教育管理松弱、组织生活不正常等问题,通过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传帮带”,规范“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履职能力。第三,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针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中党建与生产经营“两张皮”的问题,通过党建工作指导员的“联络员”和“服务员”的作用,指导企业把党建融入企业文化、生产经营、人才培养当中去,发挥党建助企的政治引领和政策红利的作用,带着政策和资源帮助企业、社会组织和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二是理论依据。第一,组织化走好群众路线。马克思主义“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唯物史观,在制度设计中体现为“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功能定位。党建工作指导员作为党的政策“传声筒”和组织动员“催化剂”,架起党同群众之间的“连心桥”。第二,民主集中制下基层。通过“指导而不包办、引导而不替代”的工作方法,在保证党组织核心作用的同时,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充分听取党组织所在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意见,充分发挥党员在群众中的党民“连心桥”作用,通过民主的方式,把意见建议收集起来,集中上去,供上级党组织决策参考。第三,坚持严密党的组织体系。严密的组织体系是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党的优势所在、力量所在。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就是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是践行党是领导一切的微观实践,弥补和完善基层党组织的体系真空,把党组织体系织密织牢并有效发挥作用。

  三是政策法规依据。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源于实践需要,兴于理论创新,成于政策法规。第一,法规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要求必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指出,上级党组织应为党支部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第二,政策文件依据。《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明确要求,对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可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确定党建工作联络员、建立工会和共青团组织等方式,积极开展党的工作,推动企业建立党组织。《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明确要求,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社会组织,可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或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等途径开展党的工作,条件成熟时及时建立党组织。《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没有党员的,要全面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党的工作,条件成熟时及时成立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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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建在连上》油画

03 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运行中面临的现实问题

  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虽然已经取得了现实成效,但还有亟待解决完善的诸多问题,具体而言,体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选派难。有的地方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缺乏统一的标准,选派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体制内素质高的党务业务兼具的骨干不愿去、单位也不给去,体制外的党员党务水平跟不上;年轻的党员干部经验不足,年纪大的党员干部又容易犯经验主义且服务意识不强;选派渠道单一,机关事业单位选派多、企业社会组织选派少,强制选派的多、自愿选派的少。

  第二,作用发挥难。党建工作指导员到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具体干什么、怎么干,还存在着角色定位不清、职能定位模糊的情况。如职责泛化,很多党建工作指导员承担超出党建范畴的行政事务;权责失衡,上级党组织没有明确要求,不少企业和社会组织没有明确的指导员权责清单;单打独斗,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缺乏统筹,没有形成团队式组团型指导,群体效应难以发挥。

  第三,能力提升难。党建工作指导员知识结构陈旧,缺乏数字经济、新业态党建等领域专业知识的培训;缺乏实践经验,很大比例的党建工作指导员基层工作经验不足。还有年龄结构老化的问题,虽然党建工作经验足,但创新能力不足,不易接受新兴领域的新鲜事物。最为关键的是,党建工作指导员没有上级党组织的组织化、机制化的赋能,没有真正的能力帮助企业和社会组织解决实际问题。

  第四,支撑保障难。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的,没有补贴,社会公开招募的,只有不足千元补贴,都是兼职的,经济待遇、政治激励、职业发展通道缺乏保障,存在制度性缺失,对党建工作指导员难以形成有效的激励,致使这支队伍内生动力不足。此外,党建工作指导员与基层党组织沟通不畅,与上级部门和本单位联动不够,手里资源少,因为大多是兼职,时间也难以保障,指导的效果欠佳。

04 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的实践路径

  第一,把准一个定位。党建工作指导员,是新兴领域党建工作的重要力量,是党委政府和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的“连心桥”,扮演着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政治方向引领者、助企发展的服务者、问题解决的推动者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者、政策惠企的实现者的角色。

  第二,提高一个匹配度。根据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实际需要,掌握党建工作指导员及所在单位的能力和资源禀赋,有针对性地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实行“双向选择”,实现“双向奔赴”,提高选派工作的针对性和匹配度,尽量避免错配、拉郎配,制约作用发挥。

  第三,制定一个职责清单。制定《党建工作指导员履职清单》,明确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具体职责,让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用人单位了解党建工作指导员是干什么的、如何开展工作。鼓励党建工作指导员与网格员深度融合,参与基层治理;倡导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产业链长”协同机制,不断完善以党建赋能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的职责体系,成为党建工作指导员和派驻单位的重要依据。

  第四,配备一个工具箱。把政治引领、党务指导、惠企政策和政企沟通等政策手段、服务载体、沟通渠道和阵地建设等,形成党建工作指导员工具箱。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站),设立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站,提供工作阵地;依托社团、中介组织、基金会等社会组织的业务资源,整合形成系列服务产品,按照供需相应、双向选择的原则,探索推行“一会两师”(一个商协会配备一名会计师和一名律师),作为党建工作指导员工具箱有益补充。

  第五,提升一种综合能力。加大对党建工作指导员上岗前的党务和业务的培训,提升党建工作指导员把党务和派驻单位业务的融合发展能力、党建带群建能力、密切联系群众能力和帮助派驻单位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省市县镇四级“两新”工委统筹协调机制,整合资源,对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支撑。有条件的,开展技术赋能,探索开发党建工作指导员数字化信息平台或小程序,实现工作可视化和数据化。

  第六,完善一个全周期管理和机制体系。建立需求分析—动态选派—过程督导—效果评估等闭环管理链;推行“三荐两评一考”选拔模式(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群众举荐;组织评价、群众评议;绩效考核);倡导专兼结合,构建“基本报酬+绩效奖励+荣誉激励+职业成长”等多元保障体系。压实选派单位、派出单位和属地党组织的责任落实机制,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组团管理、联系走访、解决问题、工作交流、请示报告和负面清单等机制体系,为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提供坚实的管理和机制体系保障。


  作者:催仁